拆迁安置房买卖之上市确认篇: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的程序和材料(钟延成律师团队)

拆迁安置房买卖之上市确认篇: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的程序和材料(钟延成律师团队)

最近有很多网友在平台上提问,咨询关于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上市确认手续的事情,我们今天特别有请了南京地区知名拆迁安置房律师,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就拆迁安置房办理上市的相关程序来向广大网友做一个解答。钟延成律师目前是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近年来办理了比较多的拆迁安置房纠纷案件,具有比较丰富的诉讼经验和风险控制经验。

小编:钟律师,大家都知道南京市拆迁安置房买卖都有一个5年的上市确认期限,那么所谓的上市确认手续时应该向哪个机关进行办理呢?

钟延成律师:南京市拆迁安置房是纳入经济适用房的管理范畴的,统一受理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的机关是南京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办公室,目前位于南京市丰富路。

小编:钟律师,广大网友比较关系的是,办理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钟延成律师:办理上市确认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双方应当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卖方:

1、保障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状况证明; 2、转让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及土地证); 3、转让房屋的契税完税发票及购房发票;

4、申购拆迁安置房时的《拆迁安置协议》; 5、《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6、他处住房的证明材料(满足人均住房17平米/人的条件); 7、有关房屋的继承公证、赠与公证或者司法裁判文书的材料。

买方:买方的身份证件

这些材料都是办理上市确认时所必须的材料,关于《他处住房证明》做一个说明,可以是有其他的产权证,也可以是公房的公租权证也可以是直系亲属面签的证明文件或者公证的证明文件。

小编:那么具体的办理手续有哪些呢?

钟延成律师: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转让方家庭向南京市房改办提供上市申请表,并提供上述所需的相关材料;第二、市房改办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需要补正材料的会一次性地进行通知补正;第三、需要补交土地收益金差价的,进行补交差价,并凭借该差价缴纳的单据领取《上市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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