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谢岗镇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报告

5、底泥环境质量评价

经实测,规划区底泥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要求。

4.4水功能区划

1、水质现状

根据水质现状监测结果,所有监测断面(点位)的DO超标,石马河石油类及总磷超标,荔枝塘水库总磷及石油类超标,石鼓水库总磷超标,其余取样断面(或点位)水质指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说明谢岗镇地表水环境遭受一定的有机污染及磷污染。

2、水功能区划合理性和区划调整可行性

谢岗镇内河涌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是按照省政府2011年制定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划分,总体来说是合理的。但是谢岗镇内小河涌及水库较多,《广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年)只对镇内流量和集雨面积较大的河流及水库(潼湖水、石马河及石鼓水库)进行了环境功能区划。目前,东莞市和谢岗镇都未对谢岗镇域内其它河流及水库进行过水环境功能区划。但是随着谢岗镇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内各企业进驻运行后,镇内废水排放量将增大。为了保证潼湖水(在谢岗镇内河段又名谢岗涌)、石鼓水库、乌石坑水库、石马河及其交界断面水质,同时又让废水合理排放,使得谢岗镇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达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必须明确镇域各河流、水库的水环境功能区划,不能排水的坚决不排,能排水的根据容量合理排放。

3、区划方案

根据现有的水环境功能区划,结合《东莞市谢岗镇总体规划修改(2016-2020)》,本规划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如下:

1)石鼓水库正常水位水面及入库山溪水上游2000米规划为Ⅱ类水环境功能区; 2)石鼓水库划为Ⅱ类水域功能区;

3)吓角水库(上库)规划为Ⅲ类水环境功能区; 4)谢岗涌规划为V类水环境功能区。 谢岗镇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5。

Ⅱ类水河段、水源地水库(石鼓水库、吓角水库(上库))杜绝在水源保护区新设排污口,且要撤销现有排污口,确保用水安全。完善、优化供水系统;完善水库周边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水库周边污水治理率;目前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水功能区划保护水环境,不能盲目为了发展经济而罔顾水环境的保护。

4.5水源地保护

目前谢岗镇内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为石鼓水库和吓角水库(上库)。水源地周边林地禁止林地采伐,控制土地开发利用。加强水库周边水土保持,坚持生态优先,突出水源保护。加强水源涵养林的建设,提高水源地周边绿化面积,减少裸露的土壤面积,最大限度地保持植被。因地制宜,植树种草,固持土地,选择合适的种植模式,体现植物多样性。

4.6水环境容量分析

4.6.1分析步骤

1、水域概化。将天然水域(河流、湖泊水库)概化成计算水域,例如天然河道可概化成顺直河道,复杂的河道地形可进行简化处理,非稳态水流可简化为稳态水流等。水域概化的结果,就是能够利用简单的数学模型来描述水质变化规律。同时,支流、排污口、取水口等影响水环境的因素也要进行相应概化。若排污口距离较近,可把多个排污口简化成集中的排污口。

2、基础资料调查与评价。包括调查与评价水域水文资料(流速、流量、水位、体积等)和水域水质资料(多项污染因子的浓度值),同时收集水域内的排污口资料(废水排放量与污染物浓度)、支流资料(支流水量与污染物浓度)、取水口资料(取水量,取水方式)、污染源资料等(排污量、排污去向与排放方式),并进行数据一致性分析,形成数据库。

3、选择控制点(或边界)。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域内的水质敏感点位置分析,确定水质控制断面的位置和浓度控制标准。对于包含污染混合区的环境问题,则需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确定污染混合区的控制边界。

4、建立水质模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立零维、一维或二维水质模型,在进行各类数据资料的一致性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模型所需的各项参数。

5、容量计算分析。应用设计水文条件和上下游水质限制条件进行水质模型计算,利用试算法(根据经验调整污染负荷分布反复试算,直到水域环境功能区达标为止)或建立线性规划模型(建立优化的约束条件方程)等方法确定水域的水环境容量。

6、环境容量确定。在上述容量计算分析的基础上,理想容量减去非点源入河量、

现状点源入河量、按一级排放标准核定的允许排放量之中的最小值。 4.6.2边界条件确定

1、参与水环境容量测算的河流选择;

2、设计流量确定:各河流(河段)采用90%保证率最枯月流量为设计流量; 3、目标约束条件:选择各断面应达水质标准所规定的污染因子浓度上限值作为目标约束条件;

4、排污口概化:假定现有排污口位置不变,河流(河段)的支流作为排污口考虑; 5、非点源污染的处理:非点源污染不作为模型计算的输入条件,在计算可利用的水环境容量中加以扣除。 4.6.3水污染控制单元

计算谢岗镇在既定水质目标、设计水文条件及现有排污口布设条件下的各计算单元的天然水环境容量、理想水环境容量和可利用容量。

从理想环境容量中扣除非点源入河量即得到某个控制单元的可利用环境容量;分析非点源污染对水体水质的贡献,水体不同水质目标对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以及谢岗镇未来发展对水环境容量的需求等,确定谢岗镇不同区域的可利用水环境容量。

而对“特殊控制区”,根据“特殊控制区”内不得新设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执行一级排放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规定,可利用容量应取理想容量减去非点源入河量、现状点源入河量、按一级排放标准核定的允许排放量之中的最小值。

1、特殊控制区:根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这类控制单元是不允许新建排污口的,因此当这类控制单元现状没有排污口时,可直接将可利用环境容量取为零。

2、一般用水区:指“水质目标为III类以上且不属于保护区或游泳区的”水域,这类控制单元虽然现状没有排放口,但其容量是可以利用的,因此仍然需要计算其可利用环境容量。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年),谢岗镇辖区内已划定水环境功能的水域中,石马河和潼湖水均为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域。

根据水源保护区建议,综合谢岗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及谢岗镇的工矿企业(目前及今后规划发展的)、工业园区(目前及今后规划发展的)及目前重点污染源分布情况,以及河流的流量和自净能力,选取以下河流及水库参与水环境容量的计算。

4.6-1 水环境容量计算河段情况 流域 东江 河流名称 潼湖水 起点 谢岗污水厂排污口断面 终点 陈屋边水闸 全长 9.65km 流域内污水厂规划及工业发展情况 扩建谢岗污水处理厂 综上,谢岗镇以功能区划分为基础,结合河流特征、污染源分布与排放特点划分水污染控制单元如表4.6-2。

表4.6-2 水污染控制单元

河段名 潼湖水 起始断面 谢岗污水厂排污口断面 终止断面 陈屋边水闸 90%保证率平均流量 长度(km) 流量(m3/s) (m3/s) 9.65 20 40 水质目标 Ⅲ类水 4.6.4水环境容量计算及排污可行性分析

1、计算因子及设计水文条件

水环境容量的计算,是根据河流湖库水体对污染物的同化能力和水质背景浓度与水质目标的差值,计算河流和湖库允许污染负荷量。不同的水体对于不同的污染物,有其相应的水环境容量。谢岗镇水体污染主要是有机污染,确定潼湖水水环境容量计算因子为CODcr和氨氮。参照《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GB3839-83)》,确定控制河段的设计水文条件为: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

2、水质目标

根据本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确定的水污染控制单元及其水质目标,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标准值来确定水质标准浓度。

3、降解系数

根据有关研究成果,潼湖水CODcr降解系数取0.15(1/d);氨氮降解系数取0.10(1/d)。

4、水环境容量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

采用定常水环境容量计算公式计算谢岗镇主要纳污控制单元水环境容量和进入水体允许纳污总量。

把规划河流按水污染控制单元划分计算河段,假设以点源排污方式在河段下游集中连续排放,采用物料平衡原理推导得到的如下公式,计算控制河段水环境容量。

x?k1??86400uW?31.54?Cs(Qp?q)?C0Qpe?

??式中,u——河流断面平均流速,m/s;

x——水污染控制单元沿程距离,m;

k1——污染物自然降解率,1/d;

QP——河流上游来水量,m3/s; q——废水量,m3/s;

C0——上游来水水质浓度,mg/L; CS——控制断面水质标准,mg/L。 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见表4.6-3。

表4.6-3 谢岗镇水污染控制河段水环境容量 单位:t/a

序号 1 河段名 潼湖水 河段区间 谢岗污水厂排污口断面-陈屋边水闸 水质目标 Ⅲ类 CODcr 2208.48 NH3-N 224.58 5、排污可行性分析

根据谢岗镇污染减排要求,东莞市谢岗镇“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中CODcr 2015年目标控制量为1801t,氨氮2015年目标控制量为216t。按照30%的削减比例来计,至2020年,CODcr目标控制量为1260.7t,氨氮目标控制量为151.2t。由上表可知,到2020年,潼湖水水环境容量可满足排污需求。

4.7水污染物减排主要措施

规划期间水污染物减排主要措施包括: 1、深入开展氨氮总量控制研究

目前国家及广东省已确定将氨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近期尽快开展谢岗镇氨氮总量调研工作。对涉及排放氨氮的污水处理厂等进行调研,为氨氮减排工作奠定基础。开展氨氮减排潜力的研究,为减排目标提供科学依据。做好污染物总量估算和总量分配工作,以便总量控制工作更好的引导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2、深入研究污染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

规划期间应开始研究从注重总量控制向污染源头控制转变,从总量减排向总量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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