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惩制度

学校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弘扬正气。制止不良做法,提高学校育人水平。特对教师、学生制定此制度。

一、奖励条件:

1、关心政治,勤奋工作、学习,关心学校,热爱班级,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班级)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献身于教育事业,在师生中、社会上有良好的影响者。

4、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竞赛,成绩优良者。 5、其它单项、或特长突出者。 二、奖励内容: (一)教师

1、学年末评选先进工作者、先进学年组长、先进教研组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2、各项活动的优胜教师(竞赛、评优课等)。 3、班级年巩固率专项奖(达标班级的班主任)。 4、学期末的优秀规范班的班主任奖。 5、对各项学生竞赛等成绩优异的有功教师。 6、教师进家庭事迹突出的有关人员。 7、教学成绩突出、达标的教师、班主任。

8、发表文章的教师(含学生发表文章的指导教师)。 (二)学生

1、学年末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毕业生。

2、各项活动比赛的优胜学生。

3、上学期期末评选:优秀规范生。优秀规范生是评选“三好”、“优干”、的必要条件。

4、发表文章的学生。 三、奖励形式:

1、口头表扬。2、通报表场。3、颁发奖状,奖品,资金。4、授予各项光荣称号。5、报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四、处分 (一)教师:

1、拒不履行教师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3、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5、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及擅自在校外授课的。 6、品行不端,影响恶劣的。

7、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8、在各级各类考试中玩忽职守、违规作弊的。 9、其它应当给于处分的。

处分分为: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降职。6、撤职。7开除留用察看。8、开除。

以上处分报请上级部门。

(二)学生: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规范》

的学生。学习不上进,纪律差的学生是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方式:1、班内点名批评。2、校内点名批评。3、通报批评。4、警告。5、严重警告。6、记过。7、留校察看。8、报请上级开除学籍。 (三)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制裁。

固镇县顾庄小学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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