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活动方案

永太镇中心小学校

“我爱我校 校歌同唱”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与指导思想

为营造校歌同唱的校园气氛,构建和谐校园,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激励学生们具有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增强学生热爱学校的集体观念。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我爱我校 校歌同唱”歌咏比赛。通过此次歌咏比赛,增强学生的爱校热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学生珍惜我们的幸福生活,从而更加刻苦学习,奋发图强;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增进同学间的友谊。通过比赛活动,加强学校美育,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建设“向真、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主题

我爱我校 校歌同唱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

2016年4月8日,学校操场。

四、比赛曲目:

永太镇中心小学校校歌:《我幸福我快乐》

五、参赛对象:

永太镇中心小学校全体学生

六、比赛要求

1、节奏整齐、音准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2、演唱者精神饱满、富有朝气;表情自然、大方,着装要统一、整洁、美观。 3、演唱形式多样化,可采用合唱、领唱、朗诵加演唱等不同的演唱形式。 4、合唱参赛班级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要到位,节拍感强。 5、各班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6、人数齐全,全员参与。

七、评分标准:

1、参赛人数(10分)。每班全员参与。(生病、身体残疾以致不能参加的由学校批准后可以不参加).

2、精神面貌10分。(具有朝气,精神抖擞,积极活泼)

3、演唱整体效果50分。(声音洪亮、音色统一、演唱方式有一定变化和创新、节奏准确、表情丰富各占10分) 5、服装和队形编排10分。(服装整齐,尽量统一;队形整齐,设计独特、新颖、

创新).

6、学生指挥(5分)。(节奏正确,动作大方、到位。其中一、二年级要求放低。) 7、进退场5分.(秩序井然、按要求进退场、纪律良好)

注:以100分制进行计算。去掉评委打出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

八、活动要求

1、本次比赛力求公平、公正,将采取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取余下成绩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

2、班主任组织学生规定时间内到操场指定位置坐好,以保证比赛按时进行。 3、各班应谨记安全第一,注意维持会场秩序。

4、比赛演出期间,各班级要保持文明,维护演出秩序。 5.尊重评委的评比结果,不得擅自议论评比结果。

九、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以班级为单位,分年级设一、二、三等奖。

备注:1、一、二年级设一等奖、二等奖各一名,三等奖两名。 2、三、四、五年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十、活动流程:

1、全体学生共唱校歌《我幸福我快乐》。 2、主持人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3、按年级顺序比赛。

4:全体师生再唱校歌《我幸福我快乐》。 5:宣布班级得分及名次。(条件许可就即时颁奖)

十一、比赛会场组织:XXX 十二、活动组委会:

1、责任人:XXX

2、评 委:李永东 李 强 曹 科 李小慧 曾淑芳 杨 英 黄 虹 邓启良 王孟富 3、主持人:XXX

4、舞台布置及音响:XXX 5、统 分:刘应平 张伦应 6、拍摄及照相::李家普 7、场地安排: XXX

中江县永太镇中心小学校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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