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的辩证关系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之间是相互对立的,一般、共性只是同类个别事物的共同本质,这种共性、一般不可能包含个性、个别的全部内容和所有方面,一般只包含了个性、个别的某一方面,某些特点,任何事物的个性都比共性丰富。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又是同一的,是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的,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个性一定与共性相联结而存在;共性就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一般、普遍也只能通过个性、个别、特殊才能显示出来。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区分是相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28.(1)质是指一事物同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质是内在的,是通过事物的属性表现出来的,事物的属性中有本质属性,也有非本质属性。认识事物的质,就是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了事物的质,才能正确区分事物,分清不同事物之间的界限。
(2)量是事物存在发展的规模、程序、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量的规定性和事物的存在不具有直接同一性,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量。在一定限度内,量的变化不会影响事物的存在,不会改变事物的质。量也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规定性,任何事物总是一定的量的事物,没有任何量的规定性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同事物的质及属性是多方面的一样,事物量的规定性也是多方面的。人们则总是根据实践的需要研究事物某些方面量的规定性。
从认识事物的顺序来说,区分事物的质是认识的开始,是认识量的前提;由对事物质的认识,进入到认识事物的量,这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3)度是反映事物质和量统一的哲学范畴,是事物保持自己质和量的限度(或幅度、范围),是保持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量的界限。事物存在的度作为质和量的统一,首先就意味着有量之质和有质之量,单纯的质或单纯的量都无法规定事物。度就是尺度、限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也就是事物保持自己存在的量的限度。在这个限度以内,量的变化不会改变事物的性质;量变一旦超出这个限度,就能打破事物的存在,使事物变为他物。 29.(1)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
(2)区别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在于看其是否超出度的范围。量变是在原有度的范围以内的变化,是在度的范围内的渐进,所以,它表现为事物发展过程的连续性、渐进性。质变是超出原有度的范围的变化,是对度的突破,所以,它表现为事物发展过程中渐进性的中断和飞跃。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相对稳定性和绝对变动性、渐进性和飞跃的统一。
(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可简要地概括为: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转化为新的量变。
(4)否认质变必须有量变准备的观点是突变论,否认质变,只承认量变是庸俗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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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错误的。
30.(1)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体。肯定方面是维持事物存在的趋势,是指事物中维持存在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促使该事物灭亡的趋势,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当肯定方面占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它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处于相对稳定的量变状态;当否定方面取得支配地位时,事物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实现旧质向新质的飞跃。 (2)肯定和否定是对立的统一。
第一,肯定和否定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是事物内部所具有的两种互相对立的因素、趋势。
第二,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既没有离开否定的肯定,也没有离开肯定的否定。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否定中也包含着肯定。
31.(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而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
(2)辩证否定具有两个重要特点:
第一,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事物的发展从根本上讲,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这种质变只有经过否定才能实现。
第二,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事物是通过自身孕育的否定因素来否定自己的,这个否定因素是吸取了事物自己发展中的一切有益的营养而生长的,当它作为新事物起来否定旧事物时,实际上是从“母腹”中汲取养料,带着新的成分和因素脱胎而出的。新事物总是带有旧事物的某些痕迹,总与它脱胎而出的事物有这样或那样的相似之处。所以,这种否定不仅无法割断与旧事物的联系,而且恰恰体现着新旧事物之间的历史联系。正因为新旧事物之间通过否定这个环节联系起来,才有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
(3)作为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辩证否定就是扬弃。扬弃就是对旧事物既克服又保留;克服体现了发展过程的非连续性;保留体现了发展过程的连续性。事物经过辩证否定而实现的发展过程,都是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统一,辩证的否定是包含着肯定因素的否定。 32.事物由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经历了三个环节两度否定,完成一个周期,在这个周期里,从表现形态和发展态势上看,呈现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具体特征,体现了事物发展自我否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展示出事物发展道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1)上升性或前进性,是事物发展不可逆的基本方向和趋势。在由辩证否定所构成的事物发展的链条中,每一次否定都是“扬弃”,是质变。事物发展到否定之否定阶段,经过两次辩证的否定,克服了前两个阶段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保留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因素,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它推动着事物从低级向高级发展。
(2)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的上升运动,波浪式的前进。事物经过对立面的两次否定、两次转化,就表现为一个周期,表现为仿佛是“回到出发点的运动”,这种周期性既表现着事物发展过程的曲折性,又表现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前进性。事物发展的曲折性还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斗争及周围条件的复杂性,决定新事物否定旧事物要经过反复的斗争。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事物发展会出现暂时的倒退,这也是曲折性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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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则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2)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 第一,从内容和本质上说,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实质上是以概念形式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第二,表现形式上,客观辩证法存在于人和人的意识之外,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 34.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被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前因后果是因果联系的特点,但并不是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存在着因果关系。 (2)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
首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是确定的。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但是,如果把原因和结果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它们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
其次,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原因总是伴随着一定的结果,结果总是有一定原因的。原因不仅可以作用于结果,结果又能反作用于原因,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原因。
因果关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其具体的表现是复杂多样的。其中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果多因、复合因果等。
35.(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是客观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偶然性则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如此,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2)必然性和偶然性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首先,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的必然性,必然性总是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的。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完全否认偶然性,只能导致神学目的论。
其次,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任何偶然性都不能完全摆脱必然性的支配和制约。唯心主义非决定论把一切都看成是纯粹偶然的,否定必然性。
最后,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分也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必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偶然性。
36.(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范畴。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之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所以,对于未来的事物来说,它既是一种非存在,又是一种存在。
(2)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要注意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
首先,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存在实现根据的;不可能性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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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实现根据和条件的,也就是永远不能实现的。
其次,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较为充分根据,在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缺乏充分根据和条件,因此在将来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
再次,要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性。 最后,要区分不同程度的可能性。 (3)可能性与现实性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可能忙和现实性不同,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可能不是现实,现实不是可能,二者不能等同。
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赖、相互依存,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客观世界的无限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37.(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2)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
现象是丰富的、生动的,本质则是比较深刻、单纯的。
现象里包括真相和假象。假象是由蓉观条件造成的虚假的现象,是对事物本质歪曲的反映,它是本质在特定条件下的反面表现。
其次,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现象不能脱离本质,任何现象都是表现本质的,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本质也不能脱离现象,因为本质是通过一定现象表现的。本质总是现象的本质,是现象的内部联系,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一种现象总有某种本质隐藏其后,不仅真相,就是假象也是如此。
38.(1)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2)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辩证的。
第一,内容和形式是相互区别的。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第二,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又是统一的。
首先,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没有无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纯粹的内容。
其次,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合于、服从于内容,有什么样的内容,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形式,内容发生了变化,形式往往也随之改变。但是,形式不是消极被动的,它对内容具有积极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有两种情形;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最后,内容和形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内容和形式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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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是形式,在另一事物中就是内容;反之亦然。
(3)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构成了它们的矛盾运动。在这个矛盾运动中,内容是比较活跃易变的,形式则是相对稳定的。内容和形式的矛盾大体上也是一个从基本适合到不适合再到基本适合的过程。
39.(1)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2)辩证思维方法和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着方法论上的共同性。
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辩证思维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贯穿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之中。实际上哲学通过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各个方面参与到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只要稍加分析就发现,系统方法与普遍联系的观点、控制论的方法与内外因的观点、突变论与量变质变的观点、信息论与相互作用的观点都有着内在的联系。尽管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复归辩证思维的道路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是在辩证思维方法指导下自觉进行的,也可以由科学发现本身所具有的力量而自然地实现。但不管是自觉的还是自发的,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与辩证思维方法的一致性却是一个基本事实。
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又丰富了辩证思维方法。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一个巨大的方法群,包括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模型化方法和理想化方法等,这些方法都丰富和深化了辩证思维及其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从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角度揭示事物的关系,侧重于人与世界的整体关系。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在确认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前提下,深入研究世界的某些关系。如系统方法就是在承认普遍联系的客观实在性的前提下去研究系统的最优解。所以,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丰富了辩证法的宏观画面,使辩证法深入到发展的细部、更复杂的层次。因此,辩证思维方法应该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吸取营养,以丰富自身的方法系统。 40.(1)归纳和演绎的涵义:
归纳和演绎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两种相反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思维方法,包含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演绎是由一般性的原则到个别性结论的方法,它通常由前提、逻辑规则和结论三部分组成。 · (2)归纳和演绎的辩证关系:
归纳和演绎是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一方面,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归纳是演绎的基础;另一方面,没有演绎也没有归纳,演绎给归纳提供指导,对事物进行归纳的指导思想往往是演绎的结果。
归纳和演绎又互相补充,相互渗透。人们的认识运动总是从个别事物开始,从个别概括出一般。因此,人们通常是从归纳开始,归纳出来的结论成为演绎的前提,归纳转化为演绎,演绎使归纳的成果得到扩大和加深。演绎中得出的结论又可以成为归纳的指导,演绎转化为归纳,用事实材料的归纳来验证和丰富演绎的结论。 41.(1)分析和综合的涵义:
分析就是把客观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侧面和属性,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分析的方法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结构分析、功能分析、信息分析、模式分析以及流程分析等。 综合是把对事物各个部分、侧面和属性的认识统一为整体的认识的思维方法,它旨在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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