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02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事科和安全保障科组织安排。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教育内容:①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④典型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或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和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①本车间工作环境和危险有害因素;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规定;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⑤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⑥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⑧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组织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②岗位之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③有关事故案例;④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训教育。

对从事电工、压力容器、起重、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且应按时参加复审。

三、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中层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必须经过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且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和规范;②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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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③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④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四、班组长教育

班组长教育由公司安全保障科会同人事科组织,一般情况下一年一次,教育内容为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常识、岗位危险源和危害因素控制要点等。

五、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1、变换工种的转岗教育。

(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在从事新的工作前,必须由安全保障科组织进行车间(部门)、班组的两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从事新的工作。

(2)教育由车间主任、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车间和班组实施教育。 (3)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2、“四新”教育

公司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由安全保障科会同技术、设备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因项目而定。

六、职业健康教育

职业健康教育由安全保障科组织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及有关的车间主任、工程技术人员每2年进行一次的教育,教育内容:

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及自救互救的常识。

2、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3、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七、复工安全教育

(1)职工因停工、休假、离岗一年以上,或工伤痊愈后需复工的,或因违纪违规作业造成事故经过公司处理并同意复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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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

(2)复工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具体负责,车间、班组组织实施。具体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

八、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九、全员安全教育

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保障科每年组织一次。全员教育的形式不固定,可以采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十、外来实习等人员的教育培训

对外来实习等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由安全保障科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培训。

以上10种安全教育均应做好记录、登记、建档工作,每月汇总交安全保障科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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