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目 录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一、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2

二、其他涉硫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13

三、造纸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19

四、食品、纺织、皮革鞣制、污水处理等行业及其他硫

化氢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21 第二部分

附录

一、硫化氢理化特性和毒理作用··26

二、硫化氢中毒易发生的25个行业与86个职业岗位··28

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

管理规定(试行)

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炼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设计、施工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经营单位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一章 设计管理

第一条 加强设计部门的安全管理,落实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

第三条 设计必须考虑原油硫含量的不决策(不均匀性)所带来的影响,加工装置匹配能力应按可能达到的苛刻条件考虑,设备、管线材质按《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SH/T3096----2001)、《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SH/T3129----2002)规定,合理选用。

第四条 液化气、干气脱硫装置、含硫污水汽提装置、酸性气回收制硫装置的设计能力应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环保达标。

第五条 在设计时应同时考虑设备防腐措施,对于硫化氢富集的设备、管线,选材宜升高等级,防止硫化氢腐蚀泄漏。

第六条 设计新装置时应配备适量的设备防腐检测、检查工具、硫化氢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防护器材等。

第七条 加氢装置的热高分、冷高分液面计、界面计应采用双仪表测量系统。

第二章 生产管理

第八条 存在硫化氢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九条 原油采购部门应根据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能力合理组织资源,原油资源配置部门应做好均衡搭配进厂工作,以使硫含量不超过装置设计规定值。

第十条 对存在硫化物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料中硫含量的分析评估开始,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等动态硫化氢分布图,并按不同品种原油绘制沿工艺流程硫化氢的分布图,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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