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哲学阐释学视角下译者的主体性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传统翻译理论认为,在翻译过程中原文和原作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译者必须要以原作为权威,严格地遵循“忠实性”原则,尽力模仿,力求译文和原作完全契合,其地位远远低于原文和原作。这使得译者和读者都成了被动的接受者,因而译者主体性在翻译中的重要地位也常常得不到重视。20世纪70年代以来,翻译研究不断转向文化,哲学研究不断转向语言学,以及新的翻译研究方法和理论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翻译研究的新视角,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体性研究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兴趣。 传统的翻译理论很难指导译者在翻译实践中充分调动自己的主体性,作为一种理解和解释的理论,哲学阐释学及其相关理论不仅可以为翻译研究开辟了新的视野,而且还深化了人们对译者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哲学阐释学
阐释学(Hermeneutics)一词来源于希腊神话中赫尔墨斯(Hermes)的名字,他是一位来往于奥林匹亚山和人间传递信息的信使,然而,神的语言有别于人的语言,所以他传达信息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将神的语言进行理解、转化和传达,这样人才能真正理解神的旨意。因此,阐释学就是一门有关语言的理解和
解释的理论。阐释学经历了古希腊到19世纪初的前阐释学阶段和19世纪时期的经典阐释学阶段后,现在已经发展至贯穿于整个20世纪的现代阐释学阶段,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迪尔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现代阐释学是从人的存在的历史性出发,揭示了阐释的条件性、相对性和历史性,这是一种哲学阐释学,本体论阐释学,它以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效果历史三大思想作为主要理论原则,强调解释者的主观能动性。
哲学阐释学在实质上就是探寻意义转换的学科,这和翻译的本质如出一辙,因此哲学阐释学能够指导翻译理论和实践研究。本文旨在以哲学阐释学为理论框架探索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主体性作用。
三、译者主体性的哲学阐释学解读
翻译就是一个在理解的基础上用目标语进行意义转换的过程。那么作为翻译的基础,理解的主观性决定了翻译也是主观的,理解的历史性决定了解释一定是具有局限性的;翻译的过程实际上是译者将自己的视界努力和作者视界相融合的过程;“效果历史”决定了译作意义的无限延伸,从而引起对同一文本的不同解释,因此重译是必要的。总之,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始终充当着解释者和创造者,尽管收到很多历史局限性的影响,但是还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
1.理解的历史性·误读·重构。“理解”是哲学阐释学的基
本概念之一。与传统阐释学一味追求摒弃主观成分不同,哲学阐释学强调了理解的历史性。译者将对历史、传统的理解融于翻译创作的同时,也将自己所处的历史的发展变化体现于译本之中,而读者亦会从历史性的角度中去解读文本。伽达默尔所追求的“理解”并非要求译者做到“穿越”时间、空间,去追寻原文的本意,而是如何以自己的“历史存在”去适应原文。历史的局限性的客观存在导致译者所追求终极的“信”,在根本上是无法实现的,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而伽达默尔对理解中的“偏见与误读”持有尤其宽容的态度,并认为其具有哲学阐释学意义上的“合法性”,“偏见未必就是不合理的和错误的,实际上,我的存在的历史性产生着偏见,偏见实实在在地构成了我的全部体验能力的最初直接性。偏见即我们对世界敞开的倾向性。”由此可见,偏见与误读的产生自有其哲学依据。
以《夜雨寄北》为例,其中“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美国著名诗人弗雷德里克·特纳将这两句翻译为“You ask me when I will return,return I can’t say when; Here in the Sichuan mountains,night swells the Fall ponds with rain.”在该译本中,译者将“巴山”译为“Sichuan
mountains”,然而无论从该词的原意还是从“四川”这个名称上来看,该译法都是一种“误读”。因为在中国宋朝之前只有“益、利、梓”三川,而该唐诗创作于唐朝,其时并无四川之称谓。然而,从译者的历史适应性去看,将“巴山”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