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pgis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变更操作

二、变更具体示例

(一)合并 具体步骤如下:

1、点击“项目”-“新建”功能,如下图:

2、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类型说明”以及设置各项属性,然后选取参与合并的图斑,尽量范围要大一点,如下图:

3、选择“数据变更”-“土地利用编辑”-“合并”功能,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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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鼠标左键和ctrl健选取所需要合并的图斑,如下图:

(需要选择统一座落单位的图斑)

(1)选取前

(2)选取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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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然后鼠标右键,系统提示“是否进行合并”选择“是”。

6、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并后的属性(如:地类码-111等,地类码是必选项),如下图:

7、回答“确定”后,系统提示现状地物列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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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确定”后,系统提示如下图:

回答“确定”,图斑合并完成。 (二)分割

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新建项目,与合并操作雷同。

2、注意项目范围的选取,项目范围必须包含分割所涉及的图斑(如下图数据,必须把三块打勾的图斑都选择在内)。

中间蓝色线为分割线

注:如果事先采集好了分割线,可以直接通过“导入范围”新建项目。 3、点击“解析编辑”输入分割线,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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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解析编辑中“输入线”功能后,用鼠标输入线分割的线,如下图:

4、进行“分割操作”

(1)选择“数据变更”―“土地利用编辑”―“分割”功能。 注意要在解析编辑不关闭的情况下,点击“变更”下的“分割”功能。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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