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 序号 1 2 3 安 全 生 产 基 础 管 理 4 5 6 7 8 9 考评内容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应急救援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满分 应得分 2 15 18 20 60 55 30 50 30 25 20 75 400 95 50 315 60 50 30 600 1000 实得分 备注 10 资质和安全协议 11 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其他(持续改进,隐患自查自报工作、12 属实性评价) 合计 安 全 生 产 现 场 管 理 总计 1 2 3 4 5 6 设备设施 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作业安全 职业卫生现场管理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合计 720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评定指标 评定项目 标准分值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得说明 分 参考依据 备注说明 (对应AQ/T 9006-2010条款) 营业执照 / 取得营业执照。 资质证照 物业管理资质 / 取得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查看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如有以下情况,即为否决: 1、营业执照与生产经营内容不符; 2、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从事生产经营; 3、未及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 4、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未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查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无相应等级资质或超范围从事物业管理 活动,即为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7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33/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13条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消防验收意见书 2 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公安机关消防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不合格,或 机构备案。 未进行备案,不得分。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查看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等相关资料。 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 不得分; 2、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不得分; 3、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扣10分; 4、扣满15分的,追加扣除10分。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条 第5.2.1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6条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制 8 查看企业最新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相关资料。 企业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1、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未确定年度 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安全工作目标,不得分; 2、未定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扣5分。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第5.1条 范》第5.1条 721

评定指标 评定项目 标准分值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得说明 分 参考依据 备注说明 (对应AQ/T 9006-2010条款)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责任内容要求 制 10 查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传达至责2、安全生产责任制每缺1个部门,扣3分; 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3、未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无亲笔签字), 业人员); 扣5分; 2、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4、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岗位责任内容不内容和考核要求,做到“一岗一责”。 明确的,酌情扣2~5分; 5、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未明确考核要求的,酌情扣2~4分。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1、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条 第5.2.2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4条、第15条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10 查看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规章制度每缺1项扣5分;若第7、8、 9、10项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 2、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与实际不符,每项制度扣3分。 第5.4.1条、 第5.4.2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第5.8条、 例》第18条 第5.9条、 第5.12条 操作规程 10 对照企业工艺及在用设备设施,查看相关的制定相关岗位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岗位操作规程。 程。 每缺1个岗位或1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第5.4.3条 例》第15条 722

评定指标 评定项目 标准分值 评定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评分标准 扣分得说明 分 参考依据 备注说明 (对应AQ/T 9006-2010条款) 培训学时要求 10 查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签到表等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影像资料、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合格证等)。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 安全监管部门培训,扣10分; 2、未对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或培训学时不足,每人次扣5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第5.5条 例》第25条 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0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查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考核试卷等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料。 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1、伪造培训记录,考核试卷笔迹相同,视 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同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分; 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2、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无针对性,扣事故案例。 10分。 查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并现场抽查特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业操作证。 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证件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复审,每人次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持证上岗。 扣5分;扣满15分,追加扣除10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第5.5条 例》第24条 1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5.3条 第5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第5.5.3条 法》第2条;GB25201- 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2条 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 5.2条第5.5.3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15 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并现场抽查特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复审,每人次业或管理工作。 扣5分;扣满15分,追加扣除10分。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培训 10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查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复审,每人次 业资格证书。 扣5分;扣满10分,追加扣除5分。 723

评定指标 评定项目 标准分值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得说明 分 参考依据 备注说明 (对应AQ/T 9006-2010条款) 预案制定 15 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查看应急救援预案文本。 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与潜在危1、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不得分; 险性评估、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2、预案内容与企业实际不符,扣10分。 急救援组织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 第5.11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 第5.11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 第5.11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 第5.11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 组织建立 应急救援 10 查看应急救援预案文本或应急救援组织机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或构图。 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1、无组织机构或人员,不得分; 2、职责不清,扣5分 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查看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和演练影像资料(照片或视频)。 1、无演练记录和演练影像资料,视同未演 练,不得分; 2、有演练记录、影像资料,但无总结或评价改进意见,扣10分。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预案演练 20 应急救援器材 10 查看应急救援预案文本或应急救援器材台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配备合格的应急救账、维护保养记录。 援器材和装备,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1、无器材和装备台账,不得分; 使用。 2、器材无维修保养记录,扣5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查看特种设备各类安全技术档案。 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无任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得分;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2、每缺1个《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或特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 技术文件和资料; 证书,扣2分;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安全3、每缺1个特种设备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 论不合格,扣10分;每缺1个安全附件的(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报告; 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扣2分;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每缺少1类特种设备日常自行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30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第26条、第5.6.2条 第27条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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