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嵌固部位和地下室顶?/p>
嵌固部位?/p>
就是预期塑性铰出现的部位?/p>
从理论上讲,
结构下部的嵌固部位应能限制结构上
部构件在水平方向的“平动位移”和“转动位移?/p>
,并将上部结构的剪力全部传递给下部?/p>
构。因此,对作为主体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其整体刚度和承载力应加以控制?/p>
地下室顶板,很容易满足规范要求的嵌固条件。当地下室顶板为嵌固层时?/p>
?/p>
1
)嵌固层位于地下室顶板,地下室顶板以上没有大底盘裙房
方法一:按?/p>
3
种剖分法,将整体模型离散化,分别设计?/p>
方法二:
按第
1
种剖分法对塔楼主体进行设计,
按第
3
种剖分法对大底盘进行设计?/p>
大底?/p>
与塔楼主体之重叠构件取大值设计?/p>
关于多塔结构的单塔剖分方法:
?/p>
1
种剖分法?/p>
沿塔楼周围向两个方向取地下室层高?/p>
2
倍范围内的构件?/p>
这种方法较适用
于底盘为地下室,且地下室面积相对塔楼面积比较大的情形?/p>
?/p>
2
种剖分法:即
45
°线剖分法。比较适用于塔楼层数较多,底盘裙房层数相对较少,多
塔相对底盘布置对称,即所谓的“典型多塔结构?/p>
,工程中大多数的多塔结构都属于这种情
形?/p>
?/p>
3
种剖分法(即变“多塔”为“单塔?/p>
?/p>
:单独将各塔楼从大底盘顶部取出,在底部嵌固?/p>
底盘结构也进行周期比验算,验算时将各塔楼质量加在底盘顶相应位置?/p>
?/p>
3
种剖分法比较适合于大底盘层数较多的“非典型多塔结构?/p>
,或大底盘按嵌固设计时的
情形。一般对应两种情况:
如多塔结构仅有地下室没有裙楼?/p>
在设计中可以采取措施使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部位
(这?/p>
难实现,特别是有人防要求时)
。对这种结构进行离散模型计算,不必切分地下室,可以将
各个塔楼的地上部分分别按“单塔”进行?/p>
如多塔结构既有裙房又有地下室?/p>
但裙房设缝,
仍可仿照上面的做法,
使地下室满足嵌固?/p>
件,将各塔楼及裙房地上部分沿缝切开,不切分地下室,分别按单塔结构计算分析?/p>
?/p>
2
)嵌固层位于地下室顶板,地下室顶板以上有大底盘裙?/p>
方法:仍按整体模型计算?/p>
二、嵌固部位的条件
《高规?/p>
5.3.7
条规定:高层建筑结构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p>
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侧向刚度的
2
倍?/p>
《抗震规范?/p>
6.1.14
条规定: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避免在地下室顶?/p>
开设大洞口,并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宜小?/p>
180mm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
小于
C30
,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
0.25%
;地下室结构?/p>
楼层侧向刚度不宜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p>
2
倍,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
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p>
1.1
倍;地上一层的框架?/p>
构柱和抗震墙墙底截面的弯矩设计值应符合本章?/p>
6.2.3
?/p>
6.2.6
?/p>
6.2.7
条的规定,位于地?/p>
室顶板的梁柱节点左右梁端截面实际受弯承载力之和不宜小于上下柱端实际受弯承载力?/p>
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