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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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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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
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p>
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以下简称通病防治?/p>
工作,制定本导则?/p>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p>
1.3
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
制?/p>
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p>
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p>
2
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p>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p>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p>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p>
2.5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p>
料:
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
1
)?/p>
2.5.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
2
)?/p>
2.5.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
3
)?/p>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p>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p>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p>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p>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p>
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p>
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p>
3.2
设计单位
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p>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p>
3.3
施工单位
3.3.1
认真编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p>
?/p>
经监理单位审查?/p>
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p>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p>
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p>
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p>
3.3.4
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
引路?/p>
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
准后实施?/p>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p>
3.4
监理单位
3.4.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
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