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
证报告编制大纲与技术要?/p>
1
总则
1.1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事关长江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及沿江工?/p>
业设施的正常运用。为加强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的管理,规范采砂项目可
行性论证工作,提高技术成果质量,保证采砂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特制定本?/p>
制大纲与技术要求?/p>
1.2
本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适用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确?/p>
的可采区以及整修长江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整治长江河道、吹填造地等采砂项目的
可行性论证?/p>
1.3
承担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的单位的设
计、科研或咨询资质应符合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按有关程序报
主管部门审批?/p>
1.4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规划可采区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根据批准的《长江中
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及采砂规划实施方案进行编制。因整修长江干堤进行
吹填固基、整治长江河道、吹填造地等采砂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在长江干堤吹
填固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吹填造地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已审
批的基础上进行编制?/p>
1.5
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在收集基本资料,对采砂河段的水文泥沙特?/p>
及河势演变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采砂对采砂河段(指采砂可
能涉及影响的河段)的河势变化、防洪与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提出?/p>
学的论证结论。对于河势变化敏感、有重要防洪工程、通航条件不良以及水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