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p>
行政处罚文书规范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了规范和统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根据《行政处罚法?/p>
《行政强制法?/p>
《食
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p>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国家
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范?/p>
第二?/p>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
以下简称文?/p>
)
适用?/p>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含保健食品?/p>
、药品、化妆品?/p>
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活动?/p>
第三?/p>
文书制作应当完整、准确、规范。文书格式由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制作和使用文书,原则上不得自行增
加文书种类或改变文书格式?/p>
第二?/p>
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第四?/p>
文书统一使用
A4
纸张印制?/p>
文书?/p>
“食品药?/p>
行政处罚文书”使?/p>
3
号黑体,文书名称使用
2
号宋体;?/p>
格内文字使用
5
号仿宋。需加盖公章的制作式文书,正文内
容使?/p>
3
号仿宋字,公章与正文尽可能同处一页。文书页?/p>
?/p>
2
页或
2
页以上的?/p>
需标注页码?/p>
同一文书正文保持字体?/p>
字号一致,表格及填写式文书尽量同处一页?/p>
第五?/p>
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有条件
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制作。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p>
定书应当全文打印,并做到黑色字迹,页面整洁?/p>
第六?/p>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使用蓝黑色或黑色
的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用词准确,不得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