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试行)
珠院?/p>
[2010]30
?/p>
为适应学校发展建设需要,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提高教
师队伍整体水平,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和有利于全体教师发挥才?/p>
的用人环境,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教师岗?/p>
聘用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p>
一?/p>
教师岗位聘用的范?/p>
学校聘用的试用期满(见习期满)的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学教师、辅导员),不包含外
聘(外聘全职及兼职)教师?/p>
二?/p>
指导思想、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转换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p>
业务精湛、创新力强、适应我校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p>
(二)目标。通过实行教师岗位聘用制改革,科学设置岗位,强化岗位管理,完善竞争
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的用人制度,努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
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p>
实现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p>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岗位聘用为核心,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p>
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总原则,加强教师岗位聘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p>
三?/p>
教师岗位设置
(一)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学教师岗位、辅导员
岗位)设置数为学校总岗位数?/p>
78%
。各级教师岗位(岗位等级)的设置为:教授(一级?/p>
二级、三级、四?/p>
A
、四?/p>
B
、四?/p>
C
?/p>
、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
、讲师(八级、九级?/p>
十级?/p>
、助教(十一级、十二级?/p>
、见习(十三级)
?/p>
(二?/p>
我校教师正高级?/p>
副高级?/p>
中级?/p>
初级岗位比例的中长期总体控制目标?/p>
12
?/p>
23
?/p>
50
?/p>
15
,其中专任教师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的中长期总体控制目标?/p>
6
?/p>
20
?/p>
54
?/p>
20
。正高级岗位中,一级、二级、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p>
定,正高级四?/p>
A
、四?/p>
B
、四?/p>
C
岗位等级比例的控制目标为
2
?/p>
4
?/p>
4
;副高级岗位中,?/p>
级、六级、七级岗位等级比例的控制目标?/p>
2
?/p>
5
?/p>
3
;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p>
等级比例的控制目标为
3
?/p>
5
?/p>
2
?/p>
初级岗位中,
十一级?/p>
十二级岗位等级比例的控制目标?/p>
6
?/p>
4
?/p>
(三)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考虑到队伍发展建设现状和留有发展空间,学校预
留一定比例的教师岗位用于学校发展建设需要和引进高层次人才?/p>
(四)根据发展规划目标学校将按年度调整教师岗位设置,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
任务和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核定教师岗位结构比例?/p>
四、教师岗位的申报条件
(一?/p>
所有应聘人员应具备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专职人员聘用条件?/p>
所规定的条件,
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教辅人员因政策性原因无法取得的除外)。应聘辅导员
岗位者还应符合《辅导员岗位和岗位等级调整及聘用补充申报条件》?/p>
(二?/p>
所有应聘人员申报更高的教师岗位或岗位等级若申报没有成功?/p>
需隔年才能申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