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p>
(试行)
为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根据
《教师资?/p>
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买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p>
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测试标准与办法?/p>
一、测试的范围对象
凡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需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认定?/p>
师资格的人员?/p>
必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委托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p>
质和能力测试,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参加测试的申请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p>
(二)普通达到规定的标准?/p>
(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p>
(四)身体条件合格;
(五)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教
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必须具备的有关条件?/p>
二、测试的组织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教师
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的织或协助实施?/p>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接受委托的高等学
校按照法定权限组建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评议?/p>
审查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
本素质和能力?/p>
三、测试的基本要求和形?/p>
(一)申请人应具备承担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
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
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备进行教学设计、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以及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
教学目的的能力和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读解的技巧?/p>
(二)测试形?/p>
1
、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可通过面试?/p>
结合试讲进行测试?/p>
2
、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解决教育教学及学生
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可通过面试、查阅教案和试讲进行,必要时可再采用笔试方式
进行测试?/p>
3
、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和运用教学语言、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