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研究
【摘要ã€?/p>
目前政府在征用集体土地时主要有两种补偿模式:
一种是货币补偿ï¼?/p>
另一种是留地
安置ã€?/p>
留地安置在货币补偿的基础上,
能够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后续的正常生产生活问题,
ä¿?/p>
障了农民失地不失利。笔者通过调查山西省阳泉市
Z
村在征用农民土地时所实行的征地补
偿模式,
认为留地安置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失地农民失地后的长期利益ï¼?/p>
能够解决失地农民
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同时,对留地安置这一补偿模式进行了重点分
析,提出了完善留地安置补偿模式的建议ã€?/p>
【关键词】失地农æ°?/p>
安置小区
物业管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ï¼?/p>
土地被征用的面积越来越广ï¼?/p>
涉及的农民越来越多,
并由此引å�?/p>
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
如失地农民聚众上访ã€?/p>
堵塞交通等ï¼?/p>
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失地农民
的生存权益保障。如影响较大的辽宁庄æ²?/p>
“千人下跪致市长辞职â€?/p>
事件,就是因为在征地æ‹?/p>
迁中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占和损害ï¼?/p>
导致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ã€?/p>
因此ï¼?/p>
对失地农民进行相å¯?/p>
合理补偿ï¼?/p>
维护其合法合理的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ã€?/p>
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ã€?/p>
随着
我国征地制度的不断完善,
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长效利益,
我国在广东ã€?/p>
浙江等沿海发达地
区先后试点施行了留地安置制度ã€?/p>
留地安置制度的实行,
不仅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å®?/p>
�/p>
,
保障了农民长期稳定的收益
,
使农民可分享到失地后的增值收ç›?/p>
,
并通过留地安置在一å®?/p>
程度上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ï¼?/p>
使农民失地不失业ï¼?/p>
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ã€?/p>
留地安置还可èŠ?/p>
约政府的财政支出
,
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这种征地补偿模式值得我们各级政府学习和借鉴ã€?/p>
一、失地农民安置的两种制度比较
目前我们国家在对失地农民进行安置时主要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留地安置。货币补
偿是一种传统的征地补偿模式ï¼?/p>
主要是通过在土地征用时ï¼?/p>
通过核算被征用对象的土地补偿
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ã€?/p>
附着物补偿费等,
一次性以货币形式将被土地补偿费等支付
给被征地农民ï¼?/p>
留地安置是针对城郊结合部征地面积较大的村的一种补偿模式,
主要是通过
是指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预留一定村集体土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企业ã€?/p>
商贸物流ã€?/p>
仓储运销ã€?/p>
乡村旅游等产业ã€?/p>
留地安置
是相对于单纯货币补偿的一ç§?/p>
实物补偿
�/p>
1
,征æ”?/p>
宅基åœ?/p>
,住宅补偿可以由货币补偿和可以定向安置即回迁楼。这其中的回迁楼,形
式上是实物(楼),其实根本的问题是以定向划拨的方式提ä¾?/p>
国有土地
,故也是
留地安置
�/p>
2
,征æ”?/p>
宅基åœ?/p>
之外çš?/p>
集体土地
,给予的
留地安置
是属于集体资产,一般不直接分到户ã€?/p>
3
,给äº?/p>
宅基åœ?/p>
,这需要看这块土地是不æ˜?/p>
国有土地
,有没有
容积çŽ?/p>
限制(限制盖几层楼)ã€?/p>
盖个三层就不能单纯视作宅基地了,比如一层经商、二层生产、三层住宅,这都是可行的ï¼?/p>
退一步说,盖三层住宅,可以出租;所以如果直接给家庭留地,不仅仅满足住房需要,还满
足生产发展的需要ã€?/p>
4
ï¼?/p>
农村宅基åœ?/p>
盖房æ˜?/p>
小产权房
ï¼?/p>
国有土地
宅基地盖房是
大产权房
�/p>
不是说宅基地就一样了ã€?/p>
留地安置ï¼?/p>
总得来说,是为了满足
失地农民
的生产发展需要,
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给的土
地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则是留地安置,给的土地仍然æ˜?/p>
集体土地
则是
土地置换
�/p>
1.
见效周期不同
货币补偿是一种手续相对较为简便,比较直接、能在短时间内见效较快、补偿对象比较接
受的补偿方式ã€?/p>
如山西省阳泉å¸?/p>
Z
村位于所辖的
H
区行政办公区所在地ï¼?/p>
全村è¾?/p>
14
个村æ°?/p>
组,人口
4000
人,耕地面积
5000
亩,纯农业人å�?/p>
2500
余人,目前共æœ?/p>
8
个村民组
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