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p>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p>
2014
?/p>
1
?/p>
1
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p>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p>
国家安全?/p>
司法?/p>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p>
规范化工作,
现将
《人?/p>
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p>
2014
?/p>
1
?/p>
1
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p>
(司?/p>
[1990]070
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p>
[1990]6
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
GA/T 146-1996
)同时废止?/p>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p>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
伤程度鉴定?/p>
2
规范性引用文?/p>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p>
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p>
GB 18667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p>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26341-2010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3
术语和定?/p>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p>
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p>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p>
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p>
3.3
轻微?/p>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
能障碍?/p>
4
总则
4.1
鉴定原则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
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p>
4.1.2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
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p>
4.1.3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p>
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p>
4.2
鉴定时机
4.2.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p>
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p>
4.2.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p>
90
日后进行鉴定?/p>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