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
7
?/p>
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项目、执行范围及标准
一、行政机关特殊岗位津贴项?/p>
1
、警衔津?/p>
文件依据:人薪发
(1995)112
号、国人部?/p>
(2006)79
号?/p>
发放范围:各级公安、安全、监狱劳教管理部门和各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评定授予警衔的在职人民警察(不
含工勤人员)
?/p>
发放标准:二级警?/p>
263
元,三级警监
249
元,一?/p>
警督
235
,二级警?/p>
223
元,三级警督
211
元,一级警?/p>
199
元,
二级警司
187
元,
三级警司
175
元,
一级警?/p>
165
元,二级警员
155
元?/p>
2
、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
文件依据:国人部?/p>
(2006)81
号?/p>
发放范围及标准:县(市)级人民政府所属公安、安?/p>
机关和县(市)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监所、监狱?/p>
劳教所监区(大队)以下单位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
津贴标准为每人每?/p>
10
元;市(地)级人民政府所属公安?/p>
安全、司法行政机关,市(地)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p>
以及监所、监狱、劳教所机关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