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本工程和
参加建设人员的安全,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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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安å…?/p>
工作规程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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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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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管理条例ã€?/p>
、国家质量技术监ç�?/p>
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特点和现场具体情况,威海华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特编
制本规定ï¼?/p>
1.2
本规定适用于承建本工程施工建设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业主方、监理单位、施å·?/p>
单位、调试单位、设计单位和设备厂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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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定,遵å¾?/p>
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基本建设程序组
织安全文明施工;
1.4
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业主授权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安全的监督管理,ä¸?/p>
代替各施工参建单位的正常安全管理ï¼?/p>
1.5
各参建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做好教育培训,根æ�?/p>
各自承担的工程项目,编制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办法ï¼?/p>
1.6
各参建单位要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
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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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各级领导ã€?/p>
各有关部门及安全监察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坚持做到
“四
不放过â€?/p>
“五同时”及“三不伤害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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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要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
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ã€?/p>
1.3
各参建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åˆ?/p>
定适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ã€?/p>
1.4
参建单位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监督部门åº?/p>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