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商业汇票的保证ã€?/p>
票据
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追索权
【知识点ã€?/p>
:
商业汇票的保è¯?/p>
1.
绝对应记载事é¡?/p>
票据保证必须作成于汇票之ä¸?/p>
(
保证人在票据上记è½?/p>
“保证â€?/p>
字样å¹?/p>
“签章â€?/p>
)
ï¼?/p>
如果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ã€?/p>
【相关连æŽ?/p>
1
】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è€?/p>
未在票据上签章的ï¼?/p>
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è½?/p>
“质押â€?/p>
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ã€?/p>
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ã€?/p>
【相关连æŽ?/p>
2
】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
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ã€?/p>
2.
相对应记载事é¡?/p>
(1)
未记载被保证人的ï¼?/p>
已承兑的汇票ï¼?/p>
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
未承兑的汇票ï¼?/p>
出票
人为被保证人
(2)
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è¡?/p>
4-4
出票日期
绝对事项
付款日期
相对事项(未记载的,视为见票即付ï¼?/p>
背书日期
相对事项(未记载的,视为汇票到期日前背书ï¼?/p>
承兑日期
相对事项(未记载的,以承兑人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