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
草案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p>
?/p>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
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p>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
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p>
4
名?/p>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
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p>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
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5
名,应?/p>
4
名,差额
1
名?/p>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p>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
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p>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p>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p>
;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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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
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p>
。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p>
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