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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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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æ�?/p>
发包人的合同解除æ�?/p>
[
司法解释原文
]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å·?/p>
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
一
)
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
要义务的ï¼?/p>
(
�/p>
)
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
限内仍未完工的;
(
�/p>
)
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ï¼?/p>
并拒绝修复的ï¼?/p>
(
å›?/p>
)
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ã€?/p>
[
条文主旨
]
本条是关于发包人合同解除权的规定。从法律上讲,合同解除分ä¸?/p>
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本条主要是解释《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的法定解除权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具体适用情形。从审判实践上看ï¼?/p>
发包方在发包工程时处于优势地位,承包人为承揽工程竞争激烈;
但随
着合同履行,承包人进场施工后,发包人的优势地位也随之减弱。解é™?/p>
合同对双方来讲,
损失都很大,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希望解除合同ã€?/p>
解除不是合同履行的常态,应按照《合同法》规定,限制合同解除权的
行使。而《合同法》关于法定解除的规定比较原则,结合建设工程施å·?/p>
合同的解除问题,
应进一步明确解除权行使的具体情形,从而达到限åˆ?/p>
合同解除的目的ã€?/p>
本条规定了发包方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形,
虽然条文æ˜?/p>
对发包方解除权的界定ï¼?/p>
是从正面规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ï¼?/p>
但实际上æ˜?/p>
对发包方合同解除权的一种限制,故在审判实践中应严格掌握ã€?/p>
[
理解与适用
]
一、关于合同解除的基本问题
(
一
)
、合同解除概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