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重建工
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0-07-28
川建质安监ã€?/p>
2010
�/p>
28
�/p>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重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ã€?/p>
(
川建质安å�?/p>
[2009]462
号,
以下简ç§?/p>
《通知ã€?/p>
)
下发后,
对于提高我省检测工作质量ã€?/p>
规范检测机构行为ã€?/p>
提高检测数据的公正性ã€?/p>
科学性ã€?/p>
准确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ã€?/p>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
实好《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当前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ï¼?/p>
一、关于检测业务的委托
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由其他单位委托的ï¼?/p>
应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授权ã€?/p>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原åˆ?/p>
上应委托给一家检测机构ã€?/p>
二、关于检测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åŒ?/p>
2010
å¹?/p>
7
�/p>
1
日起ï¼?/p>
我省大部分检测机构按要求基本完成了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上传ï¼?/p>
极大地提高了各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ï¼?/p>
在杜绝虚假检测数据和报告方面取得了积
极效果ã€?/p>
由于各检测机构需要逐步熟悉使用的软件,
各检测软件和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信息监管系统ã€?/p>
(
以下简称:监管系统
)
间需要一个互相摩合的过程,为了使《监管系统ã€?/p>
稳定可靠地运行,
定于
2010
å¹?/p>
7
�/p>
1
日至
8
�/p>
31
日为检测数据自动实时上传的试运行期ã€?/p>
在此期间ï¼?/p>
各检测机构应积极组织人员学习ã€?/p>
熟悉使用的软件,
发现问题立即和有关单位衔
接并及时改进ã€?/p>
水泥物理性能检测暂不要求实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ã€?/p>
�/p>
2010
å¹?/p>
9
�/p>
1
日起ï¼?/p>
实施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上传ï¼?/p>
届时ï¼?/p>
凡是未上传的检测报告和数据一律不得作为竣å·?/p>
验收的依据,同时对该机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其信用扣分ã€?/p>
三、检测合同备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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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å¹?/p>
9
�/p>
1
日起ï¼?/p>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备案手续时,
�/p>
要求提交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制订的统一格式的检测业务委托合同ã€?/p>
对低äº?/p>
有关收费标准
80%
的检测项目,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ç¡?/p>
保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