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p>
(第
97
号)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p>
已经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p>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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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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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通过,现予公布,?/p>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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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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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起施行?/p>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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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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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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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燃气管理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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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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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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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江苏省第十届人?/p>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p>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p>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维护燃气用户和经
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p>
制定本条例?/p>
第二?/p>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的安
装、维修、使用,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p>
第三?/p>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
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
托燃气行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燃气管理的日常工作?/p>
发展改革、规划、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p>
管理、物价、交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p>
第四?/p>
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供应?
规范服务、合理收费?/p>
第五?/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p>
逐步普及燃气使用?/p>
促进?
气科技进步,加强燃气安全使用教育,提高燃气管理水平?/p>
第二?/p>
规划与建?/p>
第六?/p>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p>
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
制燃气专业规划,经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p>
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设置应当城乡统筹?/p>
布局合理?/p>
设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p>
气专业规划的要求,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进行城乡统一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p>
第七?/p>
城市建设应当按照城市详细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
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或?
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p>
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p>
途?/p>
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工程,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按照燃气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