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p>
【发文文号?/p>
:
?/p>
1992
〕第
1
?/p>
【颁布部门?/p>
:
国家土地管理局
【颁布日期?/p>
: 1992-3-8
【施行日期?/p>
: 1992-3-8
国家土地管理局?/p>
?/p>
1992
〕第
1
?/p>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p>
已经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
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p>
局?/p>
王先?/p>
一九九二年三月八日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p>
第一?/p>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p>
(
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
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p>
第三?/p>
划拨土地使用?/p>
(
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p>
)
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
本办法?/p>
第四?/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
行管理和监督检查?/p>
第五?/p>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p>
第六?/p>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p>
转让、出租、抵押:
(
一
)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