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p>
**
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职工持股会试行办?/p>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了适应建立
**
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职工持股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职工持股
会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建立职工持股会,是为职工向企业投资提供适宜的途径,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
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度,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p>
第三?/p>
本办法所称试点企业是指北京市
**
企业制度试点中有的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
司?/p>
试点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已有内部职工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
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本办法?/p>
第四?/p>
本办法所称职工持股会是依照本办法设立的、由公司职工自愿组成的、并经核?/p>
登记的社团法人?/p>
职工持股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p>
第个公司只能设立一个职工持股会?/p>
第五?/p>
职工持股会会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职工持股会承担责任,职工持股会以其全部?/p>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p>
第六?/p>
职工持股会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防震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p>
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p>
第七?/p>
职工持股会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不得设立企业,不得用于购买?/p>
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也不得用于向本公司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p>
第八?/p>
设立职工持股会必须依照本办法制定职工持股会章程。职工持股会章程对职工持
股会、会员、理事具有约束力?/p>
第九?/p>
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体改委)是全市职工持股会的业务主?/p>
航局部门,负责审查职工持股会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职工持股会的设立?/p>
并负责全市职工持股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p>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团办)
是全市职工持股会的行政主管机关,
依法对职工持股会进行登记管理、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