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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p>
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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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p>
为规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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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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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p>
勘察设计管理条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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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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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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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投资?/p>
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p>
法规和规章,
结合
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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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p>
苏州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投标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实施办法?/p>
本实施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市级?/p>
政性资金所进行的?/p>
列入年度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新建?/p>
改建?/p>
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
。凡勘察?/p>
设计业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
应当依法实行勘察
设计招投标?/p>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p>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包括?/p>
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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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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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
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
款、赠款;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以及经营权所得的国有?/p>
产权益收入;
土地所有权出让收入?/p>
政府直属或控股国有企业自
有资金或贷款;其他政府性资金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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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
对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