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
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改革科技资源
配置方式,转变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投入与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对配置科技资源的决å®?/p>
性作ç”?/p>
,
支持和引导我市企业持续加大研å�?/p>
(R&D)
经费投入,使之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的主体,促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
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ã€?/p>
(国发ã€?/p>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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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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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ã€?/p>
(国发ã€?/p>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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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
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办法ã€?/p>
第一æ�?/p>
补助原则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市场导向企业研发活动、转变财
政经费支持方式、鼓励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为原则,全面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增强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ã€?/p>
第二æ�?/p>
补助范围及对è±?/p>
(一)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范围,是指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所实施的研发项ç›?/p>
中,专项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研发的经费支出的总和
,并扣除政府投入éƒ?/p>
分(以下简称“研发经费支出额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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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对象,是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