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制度国际比较
征信制度是一国征信活动所必须遵循的规范或准则
,
是征信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
障。征信制度的一般框架中包括三个最基本的部?/p>
:
征信法律法规方面的建?/p>
,
征信行业组织模式的规?/p>
,
对征信行业的监督管理?/p>
一、征信法律体系的国际比较
由于世界各国经济特点、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文化和生活习惯等诸多方面的差异
,
各国征信制度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以下着重就征信的立?/p>
对象、立法目的、信息数据内容的采集范围、消费者的权利及征信机构的义务
等进行比较分析?/p>
1.
征信立法对象的比?/p>
在征信行业较发达、征信体系较完善的国家中
,
依征信的立法对象不同分为?/p>
类。一类是以征信活动或征信机构为立法对?/p>
,
专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如墨西
哥颁布了《征信局法?/p>
,
秘鲁颁布了《私营征信机构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美?/p>
是此类国家中最典型的代?/p>
,
其关于基本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目前多达
17
?/p>
,
?/p>
中最重要的当属《公平信用报告法》?/p>
[1]
另一类国家则以个人数据保护为主要
立法对象
,
信用征信只是作为个人数据保护法规范的对象之一。比如英国的《数
据保护法?/p>
,
德国的《联邦数据保护法?/p>
,
瑞典的《个人数据保护法》等
,
这些?/p>
律规范不仅包括个人征信活?/p>
,
还涉及医疗、市场营销等诸多可能与个人信用?/p>
关的信息?/p>
[2]
2.
征信数据管理规定的比?/p>
各国征信的立法对象虽然不?/p>
,
但有一个共同的立法目的
:
寻找个人隐私保护?/p>
信息采集、披露的平衡。由于社会的发展
,
人的需求范围的扩大和层次的提高
,
愈加要求对隐私的尊重
,
但各国对隐私保护的侧重点和保护程度并不一样?/p>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意在保护消费者免受流通中的不准确信息的影?/p>
,
以便
保护消费者的名誉
,
其规?/p>
:
征信部门出于有关信贷活动、有关就业目的、有?/p>
保险业务目的不需要数据主体同意即可进行数据的采集?/p>
[3]
《公平信用报?/p>
法》还同时规定了在信用报告的使用上
,
不需要数据主体同意的机构或个人①?/p>
英国《数据保护法》规?/p>
,
在采集消费者信息数据时应当将信息的内容、收集的
目的、可能的使用者以及信息的来源通知数据主体
;
在信息的披露和使用上
,
?/p>
征信机构已为得到数据主体同意做出努力但未有回应、数据主体没有能力表?/p>
同意、有责任对信息保密三种情况外
,
必须经数据主体的同意?/p>
[4]
在法?/p>
,
征信机构不仅每次采集个人数据
,
录入数据库时必须告知数据主体并获
得书面同?/p>
,
而且每次披露和使用信用报告时必须再次取得数据主体的书面形?/p>
认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