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汇兑业务实施细则
总则
?/p>
1
?/p>
为规范我行汇兑业务的经管,促进汇兑业务的发展,?/p>
应计算机系统的处理要求,
依据总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兑业务制
度?/p>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p>
?/p>
2
?/p>
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汇兑业务的各级经管机构和营业机
构?/p>
第一部分
业务经管机构和经管职?/p>
?/p>
3
?/p>
业务经管机构
邮政汇兑业务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以下简称“总行?/p>
?/p>
“全国中心?/p>
?/p>
?/p>
?/p>
(区?/p>
市)
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
(以下简?/p>
“一
级分行”或“省中心?/p>
?/p>
、地市分行(以下简称“二级分行”或“地?/p>
中心?/p>
)和县市支行(以下简称“一级支行”或“县市中心?/p>
)四级经
管机构,各级经管机构下辖的营业机构(以下称“网点?/p>
)对外办?/p>
业务,服务客户?/p>
?/p>
4
?/p>
总行的职?/p>
(一)负责全国邮政汇兑业务的经营、经管、监督、检查,以及
与行业监管机构联系沟通,接受其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p>
(二?/p>
负责对全国汇兑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p>
并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