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余额宝凭借其操作简单、收益高等显著特征,自成功上线以来便得到广大消费者的é�?/p>
睐。然而在高收益的背后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其安全隐患、销售资格、信息披露不完善é—?/p>
题亟待解决。笔者主要从这几个方面分析余额宝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ã€?/p>
关键词:余额宝;法律问题;解决建议ã€?/p>
一、余额宝的法律问题ã€?/p>
(一)余额宝片面强调货币基金高收益,风险揭示不足ã€?/p>
余额宝自身宣传、推介行为不够规范。余额宝从其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借助具有基金æ”?/p>
付机构资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的货币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商ä¸?/p>
票据、银行定期存单等短期、风险小的货币市场工具。与其他类型的基金相比,货币基金å…?/p>
有风险低、流动性好的显著特征。货币基金是厌恶风险、对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
投资者进行短期投资的理想工具,或是暂时存放现金的理想场所。但是,尽管货币基金的风
险较低,并不意味着货币基金没有投资风险。即货币基金与银行存款不同,并不保证收益æ°?/p>
平,其同样会存在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ã€?/p>
同时,笔者进入余额宝官方主页,看到的是其收益稳健、被盗100%赔付、灵活存å�?/p>
等宣传内容,仅用一行小字提示货币基金不等同于银行存款,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ï¼?/p>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因此,余额宝较高收益、安全保障与不足的风险提示相结合,极
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作用,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行业系统性风险增加ã€?/p>
(二)基金信息披露不完善,不利于投资者利益保护ã€?/p>
基金信息披露不仅能培养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也能够增强市场参与各方对市场的理解
和信心。同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基金信息披露是树立整个基金行业公信的基石ã€?/p>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ã€?/p>
ï¼?/p>
基金销售机
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基金销售活动的,应当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醒目位置æŠ?/p>
露其工商登记信息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信息,并提示基金销售服务由基金销售机构提供。但
笔者进入到余额宝官方主页后发现其仅以一行小字提示支付宝打造的余额增值服务,把钱è½?/p>
入余额宝即购买了由天弘基金提供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可获得收益,并未找到天弘基金工商
登记信息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信息ã€?/p>
(三)余额宝法律定性不明确,涉嫌基金销售行为ã€?/p>
二、余额宝法律问题完善的相关建议ã€?/p>
(二)完善基金交易信息披露制度ã€?/p>
我国证券法中有对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但是对于投资者通过第三
方支付平台购买基金的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因此,为了培育和完善市场运è¡?/p>
机制,增强市场参与各方对市场的理解和信心,进一步完善基金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具有重è¦?/p>
意义。首先,基金信息披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应该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基金的信息
披露规定作出严格规定,比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当在其首页刊登基金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介
绍ã€?/p>
公司经营业绩介绍以及基金产品存在的风险介绍ã€?/p>
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判断前提供依据,
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ã€?/p>
其次ï¼?/p>
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联合创办信息披露官方主页,
对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定期报告、投资收益等对投资者切身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å�?/p>
时进行披露并定期披露更新信息内容。第三,应当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的申诉和监督机制。与
基金有关的信息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几乎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若赋予投资者监督信æ�?/p>
披露的权利,不但能够进一步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能进一步完善信息披éœ?/p>
制度ã€?/p>
(三)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ã€?/p>
参考文献:
[1]赵鑫。余额宝的法律问题余额宝高收益背后的巨大风险[jï¼?/p>
。知识经济,20ï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