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
□观点:安乐死不应该合法?/p>
生命不属于个人,而属于社会;个人对生命的义务,实质上是对社会的义务;医学研究突飞猛进,今
天的绝症也许明天就能攻克。轻易放弃对生命的挽救是不负责任和不道德?/p>
协和医院麻醉科主任罗爱伦:乐死并非晚期重症病人解脱痛苦的惟一方法
“可行的办法是,由专业的麻醉科为临近死亡的重症病人解除疼痛;此外,成立临终关怀医院或组织,?/p>
顾临终患者的生活和心情。”作为疼痛门诊的专家,她说,现在,麻醉医学技术完全可以做到使重症患?/p>
无痛或减少觉大部分的疼痛
搜狐网友:安乐死时大逆不道的行为
在病人咽气之前人为结束他的生命,是大逆不道的行为,生命是需要尊重的,即便是活着有一些磨难,?/p>
也应该勇敢的承受,轻易的结束生命,是逃避和不负责任的行为,没有人有权力轻易的结束自己的生命,
因为那不是个人的问题,更多还有亲情,社会责任的问?/p>
贫穷百姓会因无钱看病被迫选择“安乐死?/p>
坚决反对目前进行“安乐死”的试点工作。因为,老百姓的看病难的问题、群众的医保问题远远都还没有
得到根本性地解决。今后,是否会形成贫穷百姓因无钱看病和医治,只能被迫选择“安乐死”。这将引?/p>
社会的不稳定
回答:请问对方辩友,被迫选择安乐死还能叫安乐死,
宋功德认为,
在这方面法律应该体现人性化?/p>
但是?/p>
“安乐死”没有被确认事出
有因。首先,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
杀不会影响别人?/p>
但是?/p>
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p>
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p>
求,在《刑法》中是“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如
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p>
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p>
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p>
另外?/p>
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p>
未经法律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
有悖
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p>
地下安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