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
上传
首页
助手
最?/div>
资料?/div>
工具

 

1 

从两起案例浅谈劳动合?/p>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期间

 

 

案例一?/p>

马某系某集团公司职工,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p>

2005

年申请人因盗窃公司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

刑三年。判决下达后,马某向集团公司请求继续留在集团公司?/p>

作并获集团公司同意,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p>

2008

?/p>

9

月,

该集团公司以马某被追究刑事责任为?/p>

 

?/p>

除了马某的劳动合同?/p>

马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p>

 

案例二:

张某?/p>

2008

?/p>

1

月进入某商贸公司工作?/p>

双方签订

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p>

2008

年因商贸公司生产经营遇到困难?/p>

2008

?/p>

2

?/p>

3

月份的工资只?/p>

4

月份才发放。此后商贸公司经?/p>

转入正常,员工工资一直按时足额发放?/p>

2010

?/p>

10

月,张某?/p>

商贸公司未按时支付其劳动报酬为由

,

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

并要

求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p>

 

上述两个案例均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但对于单方

解除权是否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实践中却观点不一?/p>

 

观点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p>

在法定情形出现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

定权利,不应受到任何限制。因此,案例一中的用人单位和案?/p>

二中的劳动者,依法行使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妥,?/p>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法应该支持?/p>

 

观点二: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

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因此,在法定情形出现时,?/p>

为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权利人,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

其权利的行使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应当在法定情形出现一年内

行使,否则将丧失该权利。因此,上述案例中的用人单位在劳?/p>

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年后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超过了时效期

间,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依法应予撤销。案例二中的劳动者在?/p>

人单位拖欠其工资行为发生后二年余,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

行使其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依法也不应给予支持?/p>

 

观点三:劳动合同解除权作为一?/p>

根据权利人自身的行为?

Ͼλ
新建
上传
首页
助手
最?/div>
资料?/div>
工具

 

1 

从两起案例浅谈劳动合?/p>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期间

 

 

案例一?/p>

马某系某集团公司职工,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p>

2005

年申请人因盗窃公司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

刑三年。判决下达后,马某向集团公司请求继续留在集团公司?/p>

作并获集团公司同意,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p>

2008

?/p>

9

月,

该集团公司以马某被追究刑事责任为?/p>

 

?/p>

除了马某的劳动合同?/p>

马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p>

 

案例二:

张某?/p>

2008

?/p>

1

月进入某商贸公司工作?/p>

双方签订

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p>

2008

年因商贸公司生产经营遇到困难?/p>

2008

?/p>

2

?/p>

3

月份的工资只?/p>

4

月份才发放。此后商贸公司经?/p>

转入正常,员工工资一直按时足额发放?/p>

2010

?/p>

10

月,张某?/p>

商贸公司未按时支付其劳动报酬为由

,

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

并要

求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p>

 

上述两个案例均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但对于单方

解除权是否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实践中却观点不一?/p>

 

观点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p>

在法定情形出现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

定权利,不应受到任何限制。因此,案例一中的用人单位和案?/p>

二中的劳动者,依法行使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妥,?/p>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法应该支持?/p>

 

观点二: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

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因此,在法定情形出现时,?/p>

为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权利人,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

其权利的行使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应当在法定情形出现一年内

行使,否则将丧失该权利。因此,上述案例中的用人单位在劳?/p>

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年后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超过了时效期

间,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依法应予撤销。案例二中的劳动者在?/p>

人单位拖欠其工资行为发生后二年余,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

行使其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依法也不应给予支持?/p>

 

观点三:劳动合同解除权作为一?/p>

根据权利人自身的行为?

">
新建
上传
首页
助手
最?/div>
资料?/div>
工具

 

1 

从两起案例浅谈劳动合?/p>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期间

 

 

案例一?/p>

马某系某集团公司职工,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p>

2005

年申请人因盗窃公司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

刑三年。判决下达后,马某向集团公司请求继续留在集团公司?/p>

作并获集团公司同意,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p>

2008

?/p>

9

月,

该集团公司以马某被追究刑事责任为?/p>

 

?/p>

除了马某的劳动合同?/p>

马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p>

 

案例二:

张某?/p>

2008

?/p>

1

月进入某商贸公司工作?/p>

双方签订

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p>

2008

年因商贸公司生产经营遇到困难?/p>

2008

?/p>

2

?/p>

3

月份的工资只?/p>

4

月份才发放。此后商贸公司经?/p>

转入正常,员工工资一直按时足额发放?/p>

2010

?/p>

10

月,张某?/p>

商贸公司未按时支付其劳动报酬为由

,

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

并要

求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p>

 

上述两个案例均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但对于单方

解除权是否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实践中却观点不一?/p>

 

观点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p>

在法定情形出现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

定权利,不应受到任何限制。因此,案例一中的用人单位和案?/p>

二中的劳动者,依法行使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妥,?/p>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法应该支持?/p>

 

观点二: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

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因此,在法定情形出现时,?/p>

为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权利人,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

其权利的行使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应当在法定情形出现一年内

行使,否则将丧失该权利。因此,上述案例中的用人单位在劳?/p>

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年后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超过了时效期

间,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依法应予撤销。案例二中的劳动者在?/p>

人单位拖欠其工资行为发生后二年余,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

行使其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依法也不应给予支持?/p>

 

观点三:劳动合同解除权作为一?/p>

根据权利人自身的行为?

Ͼλ">
Ͼλ
Ŀ

从两起案例浅谈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期?- 百度文库
新建
上传
首页
助手
最?/div>
资料?/div>
工具

 

1 

从两起案例浅谈劳动合?/p>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期间

 

 

案例一?/p>

马某系某集团公司职工,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p>

2005

年申请人因盗窃公司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

刑三年。判决下达后,马某向集团公司请求继续留在集团公司?/p>

作并获集团公司同意,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p>

2008

?/p>

9

月,

该集团公司以马某被追究刑事责任为?/p>

 

?/p>

除了马某的劳动合同?/p>

马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p>

 

案例二:

张某?/p>

2008

?/p>

1

月进入某商贸公司工作?/p>

双方签订

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p>

2008

年因商贸公司生产经营遇到困难?/p>

2008

?/p>

2

?/p>

3

月份的工资只?/p>

4

月份才发放。此后商贸公司经?/p>

转入正常,员工工资一直按时足额发放?/p>

2010

?/p>

10

月,张某?/p>

商贸公司未按时支付其劳动报酬为由

,

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

并要

求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p>

 

上述两个案例均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但对于单方

解除权是否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实践中却观点不一?/p>

 

观点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p>

在法定情形出现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

定权利,不应受到任何限制。因此,案例一中的用人单位和案?/p>

二中的劳动者,依法行使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妥,?/p>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法应该支持?/p>

 

观点二: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

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因此,在法定情形出现时,?/p>

为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权利人,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

其权利的行使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应当在法定情形出现一年内

行使,否则将丧失该权利。因此,上述案例中的用人单位在劳?/p>

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年后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超过了时效期

间,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依法应予撤销。案例二中的劳动者在?/p>

人单位拖欠其工资行为发生后二年余,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

行使其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依法也不应给予支持?/p>

 

观点三:劳动合同解除权作为一?/p>

根据权利人自身的行为?



ļ׺.doc޸Ϊ.docĶ

  • ϰ
  • ACCESSϻϰ-༶ֶΪ
  • ϴѧѧԺ2019[1200]Ͷѧƽʱҵ
  • ѧְҵĹ滮Դ
  • ACCESSϻϰ-༶ֶΪ
  • ˾˺Ƚ¼
  • ڵƬľƾŨȲϵͳ - ͼ
  • 2016-2021ӹҺҵȵ鼰չǰо
  • ұԭκϰ⼰ - ͼ
  • ҵ(00144)Կϰ

վ

԰ Ͼλ
ϵͷ779662525#qq.com(#滻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