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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级储备粮油储存轮换管理办?/p>
(
试行
)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油(以下简称储备粮)的储存
和轮换工作,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根据
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p>
?/p>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山?/p>
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p>
以及储备粮油管理的相关规定,
参照
《山
东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p>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p>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现有的小麦、稻谷、面粉、大米、花
生油储备的储存和轮换管理?/p>
如增加其他储备方式和品种?/p>
其储
存、轮换按届时规定执行?/p>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p>
第三?/p>
市粮食局负责对本级储备粮的管理,
并对承储企业储备
粮的储存、收购和轮换进行监督和指导?/p>
承储企业负责储备粮储存和轮换计划的执行,对储备粮的数量?/p>
质量、轮换负主体责任?/p>
第四条从事青岛市市级储备粮油经营?/p>
管理与监督活动的单位?/p>
个人,须遵守本办法?/p>
第二?/p>
储存
第五条承担储备粮储存任务的企?/p>
(以下简称承储企业)
须满?/p>
储备粮安全储存所需的仓房?/p>
设施设备?/p>
检化验仪器和储粮技?/p>
人员要求?/p>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