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概述?/p>
1.
中国历史上之中华法系,并无法律领域之划分,各种社会关系,均由同一法律调整?/p>
即学者所谓诸法合一?/p>
并无民刑之分
2.
至清末进行法制改革,聘请日本学者起草民法典草案,始有现代意义的民法。可见,
中国民法?/p>
继受而来
3.
形式民法:即指以
民法命名
的成文法典?/p>
实质民法:不仅包?/p>
成文的民法典
,还包括一
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及判例法?/p>
习惯?/p>
4.
法官裁判案件时,遇普通法遇特别法均有规定的事项,应当
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
5.
废除领事裁判?/p>
是导?/p>
中国继受西方法治、制定民法典
?/p>
直接动因
6.
由欧洲大陆所确立的民法近代模式:
?/p>
抽象的人?/p>
?/p>
私的所?/p>
——民法典规定的以所有权为中心的物权制度,使私的所有制法律制度化?/p>
物权,被视为绝对权和对世权,具有可以对抗一切人的绝对?/p>
?/p>
私法自治
—?/p>
?/p>
1
)私法自治,?/p>
自由平等的人?/p>
,为近代司法?/p>
根本原则
?/p>
2
)私法自治,司法上的法律关系之创设,纯依
私人的自由意?/p>
,是维持
市场竞争?/p>
法原?/p>
?/p>
3
?/p>
作为司法自治原则的下为原则,
有契约自由?/p>
遗嘱自由?/p>
团体设立的自由诸原则?/p>
其中,以
契约自由原则最重要
?/p>
自己责任
——自由之行使致他人遭受损害或不利益的情形?/p>
行为人只有在有故意?/p>
?/p>
失时,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