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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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æ�?/p>
为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ï¼?/p>
保证教学过程和各环节按规范进行并è¾?/p>
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强化教学检查与教学评估力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依据《中å�?/p>
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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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有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的基础上,
成立本科教学督导委员ä¼?/p>
(以下简称“委员会â€?/p>
ï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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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æ�?/p>
委员会是负责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专家组织,
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受本科生院院务会领导ã€?/p>
第二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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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æ�?/p>
委员会设主任
1
名,副主ä»?/p>
1-2
名,委员若干名。委员会设秘书处,设秘书
é•?/p>
1-2
名ã€?/p>
第四æ�?/p>
根据工作需要,
委员会设下若干专项工作督导组ã€?/p>
督导组设组长
1
名,
副组é•?/p>
1-2
名,聘请督导专家若干名,配秘ä¹?/p>
1-2
人。督导组完成具体督导工作,受委员会领导ã€?/p>
第五æ�?/p>
委员和督导专家由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ï¼?/p>
了解高校æ•?/p>
改动向,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治学严谨,办事公正,有威望,èº?/p>
体健康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ã€?/p>
第六æ�?/p>
委员由本科生院院务会推荐并审定,
任期三年ã€?/p>
督导专家由院系推荐并报本ç§?/p>
生院院务会审定,聘期一年。委员和督导专家可连聘连任。聘期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者,
可中途终止聘任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