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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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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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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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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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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p>
)?/p>
修订条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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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黑部分为修订内容?
原条?/p>
修订后条?/p>
第一?/p>
总则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以下简
称“股票质押回购?/p>
?/p>
,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
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p>
)相关部门规章?/p>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p>
)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p>
)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制定本办法?/p>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办法?/p>
本办法未规定的,
适用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及规定?/p>
第一?/p>
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
购)
?/p>
维护正常市场秩序?/p>
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p>
等相关法律?/p>
法规?/p>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p>
和规范性文件?/p>
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p>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p>
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
制定?/p>
办法?/p>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办法?/p>
本办法未规定
的,适用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p>
第四?/p>
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
国家产业政策,坚持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对待客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