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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工验收,即工程施工阶段è®?/p>
计、采购、施工及检测等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ã€?/p>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交工技术文件编汇、组卷和交付ã€?/p>
2
规范性引用文ä»?/p>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å…?/p>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
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æ–?/p>
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规定ã€?/p>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SH/T
3903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SH/T
390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ä¹?/p>
GB/T 50328
å’?/p>
SH/T 3903
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ã€?/p>
3.1
交工技术文ä»?/p>
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é¡?/p>
目施工阶段形成并在工程交工时移交建设单位的工程实现过程、安全质量、使用功èƒ?/p>
符合要求的证据及竣工图等技术文件的统称,是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组成部分ã€?/p>
3.2
质量证明文件原件
加盖生产厂检验专用章或质量证明专用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供应商在产品质量è¯?/p>
明文件复印件上加盖确认印章的延续性的质量证明文件ã€?/p>
4
总则
4.1
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管理责任。下列参建单ä½?
应对施工阶段形成的交工技术文件进行管理并纳入项目管理职责范围ï¼?/p>
a)
工程总承包单位;
b)
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ï¼?/p>
c)
工程监理单位ã€?/p>
4.2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采购的一项或多项总承包的,工程总承
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按本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管
理责任ã€?/p>
4.3
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ã€?/p>
35KV
以上送变电工程和油气田ã€?
长输管道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ã€?/p>
4.4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安装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除执行本规定外ï¼?
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的规定ã€?/p>
4.5
土建工程挪用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所
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ã€?/p>
4.6
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除执行本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合同约定ã€?/p>
4.7
建设单位应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形成、积累、编制、整理等活动进行组织和检查ã€?/p>
4.8
编制交工技术文件的责任单位应对交工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负责,ç¡?
保整理、编目、签证规范,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ã€?/p>
4.9
交工技术文件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有一份为质量证明文件原件,采购单ä½?
应记录材料和设备的领用单位、单元名称或使用部位和数量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