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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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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改是如何的?/p>
以下的医疗机构管?/p>
条例修改内容,具体请往下阅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
部署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
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p>
(
原卫生部令第
35
?/p>
)
作如下修改:
一、将该实施细则中的“卫生部”统一修改为:
“国?/p>
卫生计生委?/p>
,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
“卫生计?/p>
行政部门?/p>
?/p>
二、将第三条第二项修改为:
“妇幼保健院、妇幼保?/p>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p>
?/p>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三项?/p>
?/p>
(
十三
)
医学检验实验室?/p>
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
护中心?/p>
?/p>
第十三项改为第十四项?/p>
三、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医学检验实?/p>
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
宁疗护中心的设置审批权限另行规定?/p>
?/p>
四、删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并将第二款修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