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p>
海大教字?/p>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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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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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一、为及时认定和处理本科教学事故,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学?/p>
量,特制定本办法?/p>
二?/p>
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工作中由于当事人的过失或主观故意,
给学校正常教学秩
序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事件或行为?/p>
三?/p>
教学事故责任人是指引发教学事故的教学管理人员?/p>
教师?/p>
教学辅助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教学事故责任人由学校按照教学事故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p>
四?/p>
根据教学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
教学事故分为三级?/p>
即一般教学事
故、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p>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1.
教师无正当原因未按教学日历进程授课的?/p>
2.
教师开始授课后仍然未撰写该课程教学大纲的;
3.
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的?/p>
4.
教师已事先请假,受理者未做相应安排,使学生在课堂空等的;
5.
教师未经教学院长(系、中心主任)同意,由其他人代课的?/p>
6.
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变动上课时间、地点的?/p>
7.
教师携带通讯工具在教学过程中发出声响、干扰教学秩序的?/p>
8.
考试前未按规定及时将试卷送至考务室,影响考试按时开考的?/p>
9.
监考教师迟到影响正常考试的;
10.
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清理考场的;
11.
监考过程中,漠视考生违纪不予制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