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p>
?/p>
?/p>
第一?/p>
为加强和规范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管?/p>
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p>
?/p>
?/p>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p>
(以下称
《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p>
第二?/p>
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房产税是以
《暂行办法?/p>
确定的住房为?/p>
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p>
第二?/p>
试点区域
第三?/p>
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p>
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p>
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p>
第三?/p>
征收对象
第四?/p>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p>
个人新购
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
以上的普通住房?/p>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p>
多套普通住房,
将适时纳入
征税范围?/p>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
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p>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
筑面积均?/p>
2
倍(含)以上的住房?/p>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p>
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