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p>
增值税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p>
根据
国家现行的会计准则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p>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p>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p>
《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
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p>
[2012]13
号)及其他一系列增值税具体事项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事业部及所属项目部(以下简称“企业”)。独立登记增值税纳税人的分公司、子?
司参照执行?/p>
第三?/p>
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内容?/p>
(一)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征收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p>
“待抵扣进项税额”、“未?
增值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四个二级明细科目。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p>
进项税额
”、?/p>
已交税金
”、?/p>
?
出未交增值税
”、?/p>
减免税款
”、?/p>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p>
结转销项税?/p>
”、?/p>
结转进项税额转出”?/p>
?/p>
销项税?/p>
”?
?/p>
出口退?/p>
”、?/p>
进项税额转出
”、?/p>
转出多交增值税
”、?/p>
结转进项税额
”和?/p>
预缴增值税?/p>
”等三级明细科目?/p>
1
、?/p>
进项税额
”科目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
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p>
2
、?/p>
已交税金
”科目核算企业已缴纳的当期应交增值税额(项目部预缴增值税也在本科目核算)。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
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p>
3
、?/p>
转出未交增值税
”科目核算企业月终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转出额?/p>
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用蓝字登记?/p>
4
、?/p>
减免税款
”科目核?/p>
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初次购买增值税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p>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应冲销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用红字登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