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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p>
1.
甲公司是经营批发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主要债务人是乙公司和丙企业。乙
公司是以零售业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和刘某出资设立;丙企业是由金某、肖某和?/p>
某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一直向乙公司和丙企业催缴债务未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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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金某
退出合伙企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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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甲公司再次向乙公司和丙企业要求还款。乙公司和丙企业帐面?/p>
确实没有资金。于是,甲公司向张某、刘某、金某、肖某和姜某追偿。但张某、刘某认为自
己只是股东,没有义务承担出资以外的债务;金某认为自己已经退出了合伙企业,不应对?/p>
业债务承担责任;肖某和姜某认为,自己应当仅就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p>
问:?/p>
1
)张某、刘某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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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肖某和姜某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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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某应否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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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甲公司的债权如何实现?/p>
1
.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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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某和刘某的说法正确。因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p>
债务承担责任?/p>
公司以其全部资本为限对外承担责任?/p>
张某和刘某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p>
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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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肖某和姜某的说法不正确。因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应当以个人财产清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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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p>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金某对其退出合伙企业之前发生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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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甲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乙企业破产,从破产清算中获得清偿。对于丙企业的?/p>
务,可以向金某、肖某和姜某中的全部人或部分人提出偿还请求,亦可向法院提起诉讼?/p>
2.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好就来餐饮”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p>
责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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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