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
招标评标暂行规定
(
桂建?/p>
[2003]62
?/p>
)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保护招标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标准《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
?/p>
GB50500-2003
?/p>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p>
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施工招标的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p>
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
是指房屋建筑工程?/p>
装饰装修工程?/p>
安装
工程?/p>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p>
具体适用范围以国家标?/p>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p>
范?/p>
?/p>
GB50500-2003
)确定的范围为准?/p>
第三?/p>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是施工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p>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
应根据本办法确定招标评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p>
凡招标文件中没有招标评标办法或招标评
标办法不符合法律?/p>
法规?/p>
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管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p>
第四?/p>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
?/p>
GB50500-2003
)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p>
单计价实施细则(暂行?/p>
》的规定进行编制,并作为招标、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p>
第五?/p>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商务标评标委员,应不少于全部评标委员人?/p>
的二分之一?/p>
第六?/p>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投标的
工程项目,不设标底,实行无标底招标,但应实行工程预算控制价?/p>
第七?/p>
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评标可采用综合评分法?/p>
合理低价中标法或者法律?/p>
法规?/p>
规章允许的其它评标办法。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评标办法?/p>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评标办法?/p>
评标委员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进行?/p>
审;招标文件中未确定的评标办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p>
第八?/p>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担保制度?/p>
招标文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p>
规章要求中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p>
中标人应当提交;?/p>
绝提交的?/p>
视为放弃中标项目?/p>
招标文件中应同时明确?/p>
招标人需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