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管理
,
维护
国家利益和烟农利?/p>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与《中?/p>
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p>
?/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
以及
《财
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p>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合同是烟草公司与种植烟叶
(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
烟和名晾晒烟,包括白肋烟和香料烟,下同)的农户签订的、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形式合同。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方能生效?/p>
第三?/p>
本办法适用于合同签订与履行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p>
第二?/p>
合同签订的依据、原则与程序
第四?/p>
合同签订依据?/p>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年度烟叶收购计划
(以下简称国家计
划)
,国家烟草专卖局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国家计划转发到各省级烟草
公司?/p>
1.
省、地市、县级烟草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以正式文件?/p>
式逐级分解落实烟叶收购计划,安排指导性种植面积?/p>
2.
地市级烟草公?/p>
(或被授权的县级烟草公司?/p>
在上级烟草公?/p>
分解的国家计划和安排的指导性种植面积总量内,
与符合条件的种烟
农户户主签订合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