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出所质量联合检查管理办?/p>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进一步明确动车组出所质量联合检查(以下
简称出所联检)各专业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动车
组运用检修质量,确保动车组运营安全,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凡在国家铁路(含国铁控股合资线路,以下简
称国铁线路)及委托铁路局管理的合资铁路线上运营的动车
组,其出所联检执行本办法?/p>
第三?/p>
动车组出所联检由车辆部门牵头组织,一体化
作业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按分工确认设备技术状态是否满?/p>
上线运营
第四?/p>
出所联检须于动车组一级检修竣工后在动?/p>
所检查库或存车场内进行?/p>
第五?/p>
出所联检发现动车组及车载
ATP
?/p>
LKJ
?/p>
CIR
?/p>
影响运行安全的设备故障无法修复时,严禁上线运营?/p>
第二?/p>
工作职责
第六?/p>
动车所调度员职责:
(一)负责按照作业计划组织、协调各专业作业,掌?/p>
作业
(二)负责安排车辆质检员组织出所联检?/p>
(三)负责协调组织动车组联检过程中发现故障的处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