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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研究中国古代证据制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是诉讼的基础?/p>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p>

从中国有诉讼开始,

与诉讼制度相伴随的证据制度也即产

生并随之不断地发展?/p>

完善乃至成熟?/p>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逐步形成于夏商周?/p>

发展于战国秦

汉魏晋南北朝?/p>

定型与成熟于唐宋?/p>

殆于进化于元明清?/p>

最终解体于清末?/p>

与其他国家一样,

我国古代的证据制度较为简单?/p>

粗疏且不成体系,

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具备其应当具有

的地位。中国古代证据主要分为口供、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勘验笔录、检验与鉴定、神

示。中国古代法定证据制度先天不足、重视口供与刑讯逼供的采用、轻神判重人判。中国古

代的证据制度按历史的发展阶段可以划分为: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p>

各个阶段各有其不同的特点?/p>

 

一、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p>

 

公元?/p>

21

世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王朝建立,从而标志着我国进入奴隶?/p>

社会时期。根据我国古代文献的记载,我国奴隶制时期三个主要王朝——夏、商、周,都?/p>

立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夏“作禹刑?/p>

,商“作汤刑?/p>

,周公制“礼?/p>

,吕侯制“吕刑?/p>

。这些法

律制度对于处理犯罪事件和财产纠纷的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同时其中也包含了与证据制

度有关的内容?/p>

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已经有较为完备的证据制?/p>

?/p>

在奴隶社会这一阶段?/p>

?/p>

隶社会的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p>

曾有过“神明裁判”的断案方法,历史传说中就有?/p>

“皋

陶治狱用神羊?/p>

的说法,

也就是在审理疑难案件时,让被告人站在神羊面前,如果神羊用?/p>

去顶被告人,就证明被告人有罪,否则被告人就无罪。我国奴隶制时期已经实行证据裁判?/p>

诉讼中涉及的证据种类很多,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还有勘验结果等等?/p>

其中当事人陈述是查明案情的主要证据形式,

但同时也不忽略其他证据种类的证明作用

?/p>

?/p>

隶社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1

、神判方法适用较少、消逝较早,法官断案主要依据各种

证据

 

 

?/p>

2

、法官审查判断证据主要采用“察听五辞”的方法进行?/p>

3

、对疑罪的处理,遵循

“疑罪唯轻”原则?/p>

 

第一,夏商时期。夏商两代基本处于神权法时代?/p>

“天罚?/p>

?/p>

“神判”特色构成了司法?/p>

判制度的一大特色?/p>

夏商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

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相?/p>

有限,人们的法制指导思想以表达神权法意志为宗旨,体现出“神判?/p>

?/p>

“行天之罚”的显著

特色?/p>

夏朝尚处于朴素的自然神崇拜阶段,

而商朝时已由较为原始的自然神崇拜发展到将

“天

罚?/p>

与借占卜巫术进?/p>

“神判?/p>

相结合?/p>

夏商时代的统治者时常借助祭祀占卜活动领受神意?/p>

以“神?/p>

?/p>

的形式决定司法裁判和定罪量刑?/p>

 

第二,西周时期。首先,创立了“五听”的审讯方式。所谓“五听”就是采用察言观色

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审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一为“辞听?/p>

,即通过观察

发现其言辞供述的虚假或矛盾;

二是

“色听?/p>

?/p>

即通过观察期面部表情的变化?/p>

三为

“气听?/p>

?/p>

即通过观察其呼吸及心跳的反常表现;

四是

“耳听?/p>

?/p>

观察其听觉的失常之处?/p>

五是

“目听?/p>

?/p>

即观察其眼神或目光的反应?/p>

在审理案件时?/p>

要善于察言观色?/p>

看说话人的神态是否从容不

迫,精神是否恍惚?/p>

气息是否平和?/p>

眼睛是否有神,通过外在的表现和内在的心理活动的?/p>

察,从而揭露案件事实?/p>

“察听五辞”的判案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以五声听狱

讼,

要求法官亲自坐堂问案?/p>

面对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并注意观察其表情和神色,

有助于法?/p>

形成正确的判断,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另一方面?/p>

“五听”总结了审判实践中的一些有益经

验,其内容中不乏正确之处。但是,

“察听五辞”制度的缺陷也较为明显:一方面?/p>

“五听?/p>

过于强调司法官吏用察言观色的方法对证据和案情作出判断,

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缺乏

对法官心证的客观制约;另一方面?/p>

“五听”对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法官?/p>

须具有较高的观察能力?/p>

才能正确适用这一方法?/p>

但这种理想状态实际上在当时是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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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研究中国古代证据制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是诉讼的基础?/p>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p>

从中国有诉讼开始,

与诉讼制度相伴随的证据制度也即产

生并随之不断地发展?/p>

完善乃至成熟?/p>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逐步形成于夏商周?/p>

发展于战国秦

汉魏晋南北朝?/p>

定型与成熟于唐宋?/p>

殆于进化于元明清?/p>

最终解体于清末?/p>

与其他国家一样,

我国古代的证据制度较为简单?/p>

粗疏且不成体系,

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具备其应当具有

的地位。中国古代证据主要分为口供、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勘验笔录、检验与鉴定、神

示。中国古代法定证据制度先天不足、重视口供与刑讯逼供的采用、轻神判重人判。中国古

代的证据制度按历史的发展阶段可以划分为: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p>

各个阶段各有其不同的特点?/p>

 

一、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p>

 

公元?/p>

21

世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王朝建立,从而标志着我国进入奴隶?/p>

社会时期。根据我国古代文献的记载,我国奴隶制时期三个主要王朝——夏、商、周,都?/p>

立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夏“作禹刑?/p>

,商“作汤刑?/p>

,周公制“礼?/p>

,吕侯制“吕刑?/p>

。这些法

律制度对于处理犯罪事件和财产纠纷的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同时其中也包含了与证据制

度有关的内容?/p>

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已经有较为完备的证据制?/p>

?/p>

在奴隶社会这一阶段?/p>

?/p>

隶社会的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p>

曾有过“神明裁判”的断案方法,历史传说中就有?/p>

“皋

陶治狱用神羊?/p>

的说法,

也就是在审理疑难案件时,让被告人站在神羊面前,如果神羊用?/p>

去顶被告人,就证明被告人有罪,否则被告人就无罪。我国奴隶制时期已经实行证据裁判?/p>

诉讼中涉及的证据种类很多,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还有勘验结果等等?/p>

其中当事人陈述是查明案情的主要证据形式,

但同时也不忽略其他证据种类的证明作用

?/p>

?/p>

隶社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1

、神判方法适用较少、消逝较早,法官断案主要依据各种

证据

 

 

?/p>

2

、法官审查判断证据主要采用“察听五辞”的方法进行?/p>

3

、对疑罪的处理,遵循

“疑罪唯轻”原则?/p>

 

第一,夏商时期。夏商两代基本处于神权法时代?/p>

“天罚?/p>

?/p>

“神判”特色构成了司法?/p>

判制度的一大特色?/p>

夏商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

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相?/p>

有限,人们的法制指导思想以表达神权法意志为宗旨,体现出“神判?/p>

?/p>

“行天之罚”的显著

特色?/p>

夏朝尚处于朴素的自然神崇拜阶段,

而商朝时已由较为原始的自然神崇拜发展到将

“天

罚?/p>

与借占卜巫术进?/p>

“神判?/p>

相结合?/p>

夏商时代的统治者时常借助祭祀占卜活动领受神意?/p>

以“神?/p>

?/p>

的形式决定司法裁判和定罪量刑?/p>

 

第二,西周时期。首先,创立了“五听”的审讯方式。所谓“五听”就是采用察言观色

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审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一为“辞听?/p>

,即通过观察

发现其言辞供述的虚假或矛盾;

二是

“色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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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通过观察期面部表情的变化?/p>

三为

“气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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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通过观察其呼吸及心跳的反常表现;

四是

“耳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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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其听觉的失常之处?/p>

五是

“目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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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观察其眼神或目光的反应?/p>

在审理案件时?/p>

要善于察言观色?/p>

看说话人的神态是否从容不

迫,精神是否恍惚?/p>

气息是否平和?/p>

眼睛是否有神,通过外在的表现和内在的心理活动的?/p>

察,从而揭露案件事实?/p>

“察听五辞”的判案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以五声听狱

讼,

要求法官亲自坐堂问案?/p>

面对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并注意观察其表情和神色,

有助于法?/p>

形成正确的判断,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另一方面?/p>

“五听”总结了审判实践中的一些有益经

验,其内容中不乏正确之处。但是,

“察听五辞”制度的缺陷也较为明显:一方面?/p>

“五听?/p>

过于强调司法官吏用察言观色的方法对证据和案情作出判断,

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缺乏

对法官心证的客观制约;另一方面?/p>

“五听”对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法官?/p>

须具有较高的观察能力?/p>

才能正确适用这一方法?/p>

但这种理想状态实际上在当时是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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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国古代证据制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是诉讼的基础?/p>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p>

从中国有诉讼开始,

与诉讼制度相伴随的证据制度也即产

生并随之不断地发展?/p>

完善乃至成熟?/p>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逐步形成于夏商周?/p>

发展于战国秦

汉魏晋南北朝?/p>

定型与成熟于唐宋?/p>

殆于进化于元明清?/p>

最终解体于清末?/p>

与其他国家一样,

我国古代的证据制度较为简单?/p>

粗疏且不成体系,

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具备其应当具有

的地位。中国古代证据主要分为口供、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勘验笔录、检验与鉴定、神

示。中国古代法定证据制度先天不足、重视口供与刑讯逼供的采用、轻神判重人判。中国古

代的证据制度按历史的发展阶段可以划分为: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p>

各个阶段各有其不同的特点?/p>

 

一、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p>

 

公元?/p>

21

世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王朝建立,从而标志着我国进入奴隶?/p>

社会时期。根据我国古代文献的记载,我国奴隶制时期三个主要王朝——夏、商、周,都?/p>

立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夏“作禹刑?/p>

,商“作汤刑?/p>

,周公制“礼?/p>

,吕侯制“吕刑?/p>

。这些法

律制度对于处理犯罪事件和财产纠纷的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同时其中也包含了与证据制

度有关的内容?/p>

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已经有较为完备的证据制?/p>

?/p>

在奴隶社会这一阶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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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社会的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p>

曾有过“神明裁判”的断案方法,历史传说中就有?/p>

“皋

陶治狱用神羊?/p>

的说法,

也就是在审理疑难案件时,让被告人站在神羊面前,如果神羊用?/p>

去顶被告人,就证明被告人有罪,否则被告人就无罪。我国奴隶制时期已经实行证据裁判?/p>

诉讼中涉及的证据种类很多,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还有勘验结果等等?/p>

其中当事人陈述是查明案情的主要证据形式,

但同时也不忽略其他证据种类的证明作用

?/p>

?/p>

隶社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1

、神判方法适用较少、消逝较早,法官断案主要依据各种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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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官审查判断证据主要采用“察听五辞”的方法进行?/p>

3

、对疑罪的处理,遵循

“疑罪唯轻”原则?/p>

 

第一,夏商时期。夏商两代基本处于神权法时代?/p>

“天罚?/p>

?/p>

“神判”特色构成了司法?/p>

判制度的一大特色?/p>

夏商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

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相?/p>

有限,人们的法制指导思想以表达神权法意志为宗旨,体现出“神判?/p>

?/p>

“行天之罚”的显著

特色?/p>

夏朝尚处于朴素的自然神崇拜阶段,

而商朝时已由较为原始的自然神崇拜发展到将

“天

罚?/p>

与借占卜巫术进?/p>

“神判?/p>

相结合?/p>

夏商时代的统治者时常借助祭祀占卜活动领受神意?/p>

以“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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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式决定司法裁判和定罪量刑?/p>

 

第二,西周时期。首先,创立了“五听”的审讯方式。所谓“五听”就是采用察言观色

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审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一为“辞听?/p>

,即通过观察

发现其言辞供述的虚假或矛盾;

二是

“色听?/p>

?/p>

即通过观察期面部表情的变化?/p>

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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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通过观察其呼吸及心跳的反常表现;

四是

“耳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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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其听觉的失常之处?/p>

五是

“目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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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观察其眼神或目光的反应?/p>

在审理案件时?/p>

要善于察言观色?/p>

看说话人的神态是否从容不

迫,精神是否恍惚?/p>

气息是否平和?/p>

眼睛是否有神,通过外在的表现和内在的心理活动的?/p>

察,从而揭露案件事实?/p>

“察听五辞”的判案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以五声听狱

讼,

要求法官亲自坐堂问案?/p>

面对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并注意观察其表情和神色,

有助于法?/p>

形成正确的判断,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另一方面?/p>

“五听”总结了审判实践中的一些有益经

验,其内容中不乏正确之处。但是,

“察听五辞”制度的缺陷也较为明显:一方面?/p>

“五听?/p>

过于强调司法官吏用察言观色的方法对证据和案情作出判断,

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缺乏

对法官心证的客观制约;另一方面?/p>

“五听”对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法官?/p>

须具有较高的观察能力?/p>

才能正确适用这一方法?/p>

但这种理想状态实际上在当时是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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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国古代证据制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是诉讼的基础?/p>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p>

从中国有诉讼开始,

与诉讼制度相伴随的证据制度也即产

生并随之不断地发展?/p>

完善乃至成熟?/p>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逐步形成于夏商周?/p>

发展于战国秦

汉魏晋南北朝?/p>

定型与成熟于唐宋?/p>

殆于进化于元明清?/p>

最终解体于清末?/p>

与其他国家一样,

我国古代的证据制度较为简单?/p>

粗疏且不成体系,

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具备其应当具有

的地位。中国古代证据主要分为口供、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勘验笔录、检验与鉴定、神

示。中国古代法定证据制度先天不足、重视口供与刑讯逼供的采用、轻神判重人判。中国古

代的证据制度按历史的发展阶段可以划分为: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p>

各个阶段各有其不同的特点?/p>

 

一、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p>

 

公元?/p>

21

世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王朝建立,从而标志着我国进入奴隶?/p>

社会时期。根据我国古代文献的记载,我国奴隶制时期三个主要王朝——夏、商、周,都?/p>

立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夏“作禹刑?/p>

,商“作汤刑?/p>

,周公制“礼?/p>

,吕侯制“吕刑?/p>

。这些法

律制度对于处理犯罪事件和财产纠纷的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同时其中也包含了与证据制

度有关的内容?/p>

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已经有较为完备的证据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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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奴隶社会这一阶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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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社会的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p>

曾有过“神明裁判”的断案方法,历史传说中就有?/p>

“皋

陶治狱用神羊?/p>

的说法,

也就是在审理疑难案件时,让被告人站在神羊面前,如果神羊用?/p>

去顶被告人,就证明被告人有罪,否则被告人就无罪。我国奴隶制时期已经实行证据裁判?/p>

诉讼中涉及的证据种类很多,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还有勘验结果等等?/p>

其中当事人陈述是查明案情的主要证据形式,

但同时也不忽略其他证据种类的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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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社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1

、神判方法适用较少、消逝较早,法官断案主要依据各种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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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官审查判断证据主要采用“察听五辞”的方法进行?/p>

3

、对疑罪的处理,遵循

“疑罪唯轻”原则?/p>

 

第一,夏商时期。夏商两代基本处于神权法时代?/p>

“天罚?/p>

?/p>

“神判”特色构成了司法?/p>

判制度的一大特色?/p>

夏商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

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相?/p>

有限,人们的法制指导思想以表达神权法意志为宗旨,体现出“神判?/p>

?/p>

“行天之罚”的显著

特色?/p>

夏朝尚处于朴素的自然神崇拜阶段,

而商朝时已由较为原始的自然神崇拜发展到将

“天

罚?/p>

与借占卜巫术进?/p>

“神判?/p>

相结合?/p>

夏商时代的统治者时常借助祭祀占卜活动领受神意?/p>

以“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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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式决定司法裁判和定罪量刑?/p>

 

第二,西周时期。首先,创立了“五听”的审讯方式。所谓“五听”就是采用察言观色

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审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一为“辞听?/p>

,即通过观察

发现其言辞供述的虚假或矛盾;

二是

“色听?/p>

?/p>

即通过观察期面部表情的变化?/p>

三为

“气听?/p>

?/p>

即通过观察其呼吸及心跳的反常表现;

四是

“耳听?/p>

?/p>

观察其听觉的失常之处?/p>

五是

“目听?/p>

?/p>

即观察其眼神或目光的反应?/p>

在审理案件时?/p>

要善于察言观色?/p>

看说话人的神态是否从容不

迫,精神是否恍惚?/p>

气息是否平和?/p>

眼睛是否有神,通过外在的表现和内在的心理活动的?/p>

察,从而揭露案件事实?/p>

“察听五辞”的判案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以五声听狱

讼,

要求法官亲自坐堂问案?/p>

面对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并注意观察其表情和神色,

有助于法?/p>

形成正确的判断,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另一方面?/p>

“五听”总结了审判实践中的一些有益经

验,其内容中不乏正确之处。但是,

“察听五辞”制度的缺陷也较为明显:一方面?/p>

“五听?/p>

过于强调司法官吏用察言观色的方法对证据和案情作出判断,

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缺乏

对法官心证的客观制约;另一方面?/p>

“五听”对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法官?/p>

须具有较高的观察能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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