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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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篇: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
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p>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
建立学籍的学期会
审制度,
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情况和控辍工
作成效,每年
10
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p>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
入籍手续?/p>
第四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
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
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p>
二、新生入?/p>
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
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
6
周岁(当?/p>
8
?/p>
31
日前出生?/p>
?/p>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必须及时办理入籍手续。无故不按时报到的,
学校
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p>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p>
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
可以
接收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p>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
1
、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
7
月底
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p>
"
监护?/p>
"
)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p>
?/p>
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p>
2
、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p>
围,
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p>
的户籍、居住情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p>
3
、农村乡(镇)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每年七月,将全乡(镇)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初中,并填写交接表。交?/p>
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学、中心初中、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中心初?/p>
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在七月底前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p>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
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p>
4
、城市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根据户籍和住房
分布情况将本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p>
按施教区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根据?/p>
收的新生名册?/p>
经核查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
到?/p>
5
、民办学校招收小学、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生,
新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p>
6
、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城?/p>
小学向初中提供毕业生电子档案的具体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p>
7
、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应做好跟踪调查和详细记录,报告当地政府和
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不让一个孩子辍学?/p>
8
、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须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p>
19
位:?/p>
1-6
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