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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孕产期健康教育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p>
老少妇幼残保?/p>
【发文字号?/p>
鲁卫妇社?/p>
[2008]15
?/p>
【发布部门?/p>
山东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p>
2008.07.23
【实施日期?/p>
2008.07.23
【时效性?/p>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p>
地方规范性文?/p>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孕产期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鲁卫妇社发?/p>
2008
?/p>
15
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有关医疗保健单位?/p>
近年来,我省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普遍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积极开?/p>
各种形式的孕产期健康教育工作,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p>
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仍有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规范、健康教育课程设
置混乱、健康教育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健康教育设施设备等问题,个别单位甚至违
反有关规定,进行母乳代用品宣传,影响了母婴安全和健康。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p>
产医疗保健机构孕产期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p>
一、进一步提高认?/p>